网站首页 > 政务公开 > 鄂伦春自治旗工业和信息化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鄂伦春自治旗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2 来源:鄂伦春自治旗工业和信息化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鄂伦春自治旗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以深化公开内容为核心,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我局对政务信息进行了及时、规范地公开。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本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通过加强领导、优化载体、加强培训等方式,贯彻落实《条例》,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主要工作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

      为加强本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成立有“鄂伦春自治旗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统一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局班子重要工作日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政务公开工落到实处,同时根据本局人事变动情况及时做好调整补充。并把局机关政务公开与行政效能考核、绩效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公务员年度考核有机结合起来,为工信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二是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我局通过整合力量,理顺机制,明确政务公开工作的工作人员,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政务公开工作,认真做好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等工作;完善政务公开责任、审查、评议、考核、公开和监督等政务公开制度,促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规范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质量

      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对政务公开的范围、政务公开的内容、政务公开的形式、政务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及时公开和刷新公众最关心的信息,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提高自身行政管理水平相结合,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四是通过推行政务公开,监督和制约行政权力的运行,防止暗箱操作,促进廉政勤政建设。五是进行公开承诺。向社会公开承诺,做到“实行首问责任制,依法审批审核许可,推行办事限时制,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执罚,规范执法检查,开展优质服务,进行违诺责任追究”。六是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把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及责任人更加明确,而且使公开工作更易接受评议检查和监督。

      (三)强化监督,确保政务公开落实

在狠抓内部制约机制的同时,重点以《行政许可法》实施为突破口,抓好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完善,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综合进行检查、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严把公开内容和项目关,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搞半公开、假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积极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四)用好载体,完善政务公开形式

      主要是依托鄂伦春自治旗政府门户网站,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二是财政资金使用等方面,能够按照规定认真公开,按时公开。三是有效发挥广电、报纸等传统媒体的作用,让不同层次的群众通过不同渠道获取信息。在进步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栏这一公开形式的基础上,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2年,本局认真贯彻《条例》和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工作部署,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但是,随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推进,公众和企业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期望日益提高,本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不足。一是政务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二是公开渠道比较单一。2023年本局将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根据相关要求和工作实际不断完善本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为工作的长效性、规范性提供制度保障。

      (二)完善和丰富本局门户网站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新媒体宣传方式,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提高社会知晓率。

      (三)做好分析研究工作,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出现的新问题进行分析研究,采取有效的措施给予解决,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2年度鄂伦春自治旗工业和信息化局无信息处理收费情况




鄂伦春自治旗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