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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伦春自治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2 来源:鄂伦春自治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字体:[ ]

2022年鄂伦春自治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旗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在旗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精心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鄂伦春自治旗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高信息公开水平,巩固信息公开成果,有力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月1日起至202212月31日止。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时间期限为20221月1日至2022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网站查看(http://www.elc.gov.cn/)。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鄂伦春自治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地址: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中央路220附近,邮编:165450,电话:0470-5627634,电子邮箱:elczj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鄂伦春自治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坚持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精神,加强主动公开力度,及时、准确、有效的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是主动公开全面落实。2022年公开政府信息25条,其中部门动态17条,保障性住房8条。认真做好公示公告和各类意见建议征集。

二是依申请公开依法规范。严格执行《条例》规定,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明确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规则。

三是政府信息管理进一步强化。明确分管领导和专职工作人员,明确责任分工,压实工作阵容,严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报送、审核、发布流程。确保做到政府信息准确无误,公开渠道畅通,公开流程清晰

四是平台建设扎实推进。全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建章立制,选派专人负责人,确保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不断提升信息发布的质量和效率,是信息公开水平迈上新台阶。

五是监督保障逐步强化。加强信息公开的监督管理,全面落实岗位责任制度,定期检查信息公开内容更新情况,做好日常信息发布逐级审核,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可靠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29.84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鄂伦春自治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以下几方面不足。一是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虽然对自治区、市有关信息的要求进行了信息公开。但业务股室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程度不够,存在为了公开而公开的情况。二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能力不够,信公开工作队伍能力建设不够。信息公开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不能满足形势发展需要,公开队伍整体的专业化、理论化水平不高,对政策的把握能力不强,处理公开具体工作中复杂问题办法不多,一定程度影响了政务公开工作。

下一步鄂伦春自治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继续完善各项公开工作,规范工作流程,及时自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一是强化各股室中心人员主动公开一是,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实现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二是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培训力度,借鉴先进部门工作经验,在机关内部组织开展网站管理与政务信息公开学习培训交流活动,重点就政务信息类型、公开流程、公开信息热点、反馈材料制作等进行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科室经办人员操作技能,夯实业务基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完成情况

根据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旗住建局负责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两个栏目,2022年已按照上级工作要求进行公开。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2年度,鄂伦春自治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鄂伦春自治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