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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伦春自治旗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2 来源:鄂伦春自治旗林业和草原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和有关文件要求,特将本单位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情况等。本报告信息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在旗委、旗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以建立责任型、阳光型、法治型单位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市、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结合我局实际,不断纵深发展,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为进一步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等工作,在2022年通过旗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动态1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度无依申请公开事项,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旗林业和草原局严格落实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及保密审查制度等相关制度,确保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四)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增强信息公开力度。对群众关切和社会热点,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正面回应疑虑,通过工单解答群众诉求,主动快速引导、释放权威信号。

(五)监督保障情况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公开开展社会评议,征求采纳群众意见,及时进行整改。年内未发生责任追究事件。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3.其他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举报、投诉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处理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存在问题

1、内部管理有待进步加强,制度落实有待进步到位,规范化服务有待进步提高,窗口岗位衔接工作有待进步加强。工作人员偏少,工作人员往往兼管多项工作,顾此失彼。

2、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全新工作,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对此认知尚浅。

3、部分信息公布不够及时、更新较慢。信息数量、质量亟待提升。

   (二)整改措施

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问题,我局将根据旗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认真查找并纠正问题,努力克服和解决困难,有序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

1、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员队伍建设,提升信息员综合素质,提高工作效率。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扩展宣传范围,深化政府信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典型经验、先进做法宣传报道,引导群众主动关心政府信息公开,依法有序参与政府信息公开。

3、加大学习培训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抓好领导干部学习培训,提高领导干部驾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广泛开展公务员政府信息公开基本规范培训,全面提高相关工作人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充分调动干部职工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4、加大政府信息采集和发布力度,提高信息质量,丰富公开内容。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重点公开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

5、创新工作方式,拓宽公开渠道。努力探索信息公开的新路子,因地制宜选取形式多样的信息公开方式,畅通公开渠道,方便群众获取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情况

(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完成情况

1.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

2.认真履行职责,强化权力运行监督。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利用执法信息公示平台,集中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2年度,鄂伦春自治旗林业和草原局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鄂伦春自治旗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