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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伦春自治旗信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2 来源:鄂伦春自治旗信访局 字体:[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有关规定编制。本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时间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网站查看(http://www.elc.gov.cn/)。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鄂伦春自治旗信访局联系,地址: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拓拔鲜卑路41号,邮编:165450,电话:0470-5621498,电子邮箱:elcxfb@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鄂伦春自治旗信访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紧紧围绕旗委、旗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信访工作信息主动公开,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现将我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信访工作特殊性,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着力提高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依法依规全面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畅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提升信息依申请公开质量,更好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力。2022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2年,我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0件,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均进行保密审查,确保信息公开安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与维护,明确工作职责,由专人负责政务平台信息的采集、编写、审核、发布工作。及时更新调整信息公开平台栏目,规范信访网站专栏设置,定期对公开信息进行更新维护,确保信访工作动态科学规范、及时准确,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助推信访工作取得实效。

(五)监督保障

我局积极参加旗级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持续提升公开业务水平。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2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到位,被上级通报批评或群众投诉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公布的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形成长效机制;二是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监督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鄂伦春自治旗信访局

2023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