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有关规定编制。本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时间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网站查看(http://www.elc.gov.cn/)。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鄂伦春自治旗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青年路医保楼,邮编:165450,电话:0470-5626201,电子邮箱:elcylbz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旗委、旗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强化组织领导,规范制度保障,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关注关切,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深化。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1、主动公开情况。我局扎实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梳理政务公开事项政策法规、政策解读、意见征求和反馈,及时在网站上发布各类通知、检查、工作动态等信息,提高工作透明度,2022年全年累计公开信息33条,其中工作动态20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重点领域12条。
2、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2022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有序运行,领导高度重视,局办公室具体负责统筹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专人为信息管理员,做到定期维护、按时规范答回复,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微信公众号“鄂伦春自治旗医疗保障局”有专人负责新媒体运维。发布内容权威准确、通俗易懂、形式多样、易于传播。每月固定发布信息,截止目前共发布140余篇。
5、监督保障情况。认真排查信息公开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加强对重点领域如医保基金监管、待遇支付等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安全高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2022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加强。二是政务公开相关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专题业务培训,邀请专业人员进行讲解,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公开意识,提高信息公开、政策解读、政务舆情回应能力。二是健全公开机制。切实加强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提升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进一步优化公开流程,规范公开程序,根据医保政策调整及时更新办事指南等,不断充实网站问答知识库内容,方便群众获取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完成情况
2022年政务公开要点落实情况。我局根据本局的工作要点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严格做到信息及时、准确公开。
一是继续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细化政务信息公开责任。分管办公室领导负总责,各科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定期召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各科室汇报政务信息公开落实情况,研究调度政务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认真开展政务信息公开自查工作。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各业务具体经办同志认真执行公开信息审查,坚持“谁分管、谁公开、谁负责”原则,公开信息一律经科室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审查签字。办公室专职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收集和发布。
二是完善公开内容,保障公众知情权。细化栏目信息,优化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对照问题反馈清单,认真细致梳理,全面自查整改。加强医疗救助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医保领域工作规划计划和工作推进落实情况。提高政策解读能力,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坚持“应解读、尽解读”、“谁起草、谁解读”原则,注重对医保政策出台背景、出台目的和创新举措等方面进行实质性解读。三是拓宽公开渠道,提升信息质量。通过政务公开网站,向社会公开旗医保局机构设置、职能简介、领导简介,等医保方面的工作开展和落实情况。抓好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专项经费信息.截至目前,在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内,录入相关信息12条.全面推进12345政务服务热线工作。旗医疗保障局高度重视“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受理各类工单218个,响应率100%,办结率99.8%,满意度99.8%。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2年度,鄂伦春自治旗医疗保障局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鄂伦春自治旗医疗保障局
2023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