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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伦春自治旗医疗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2 来源:鄂伦春自治旗医疗保障局 字体:[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有关规定编制。本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时间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网站查看(http://www.elc.gov.cn/)。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鄂伦春自治旗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青年路医保楼,邮编:165450,电话:0470-5626201,电子邮箱:elcylbz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旗委、旗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强化组织领导,规范制度保障,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关注关切,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深化。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1、主动公开情况。我局扎实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梳理政务公开事项政策法规、政策解读、意见征求和反馈,及时在网站上发布各类通知、检查、工作动态等信息,提高工作透明度,2022年全年累计公开信息33条,其中工作动态20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重点领域12条。

2、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2022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有序运行,领导高度重视,局办公室具体负责统筹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专人为信息管理员,做到定期维护、按时规范答回复,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微信公众号“鄂伦春自治旗医疗保障局”有专人负责新媒体运维。发布内容权威准确、通俗易懂、形式多样、易于传播。每月固定发布信息,截止目前共发布140余篇。

5、监督保障情况。认真排查信息公开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加强对重点领域如医保基金监管、待遇支付等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安全高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
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2022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加强。二是政务公开相关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专题业务培训,邀请专业人员进行讲解,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公开意识,提高信息公开、政策解读、政务舆情回应能力。二是健全公开机制。切实加强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提升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进一步优化公开流程,规范公开程序,根据医保政策调整及时更新办事指南等,不断充实网站问答知识库内容,方便群众获取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完成情况

2022年政务公开要点落实情况。我局根据本局的工作要点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严格做到信息及时、准确公开。

一是继续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细化政务信息公开责任。分管办公室领导负总责,各科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定期召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各科室汇报政务信息公开落实情况,研究调度政务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认真开展政务信息公开自查工作。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各业务具体经办同志认真执行公开信息审查,坚持“谁分管、谁公开、谁负责”原则,公开信息一律经科室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审查签字。办公室专职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收集和发布。

二是完善公开内容,保障公众知情权。细化栏目信息,优化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对照问题反馈清单,认真细致梳理,全面自查整改。加强医疗救助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医保领域工作规划计划和工作推进落实情况。提高政策解读能力,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坚持“应解读、尽解读”、“谁起草、谁解读”原则,注重对医保政策出台背景、出台目的和创新举措等方面进行实质性解读。三是拓宽公开渠道,提升信息质量。通过政务公开网站,向社会公开旗医保局机构设置、职能简介、领导简介,等医保方面的工作开展和落实情况。抓好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专项经费信息.截至目前,在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内,录入相关信息12条.全面推进12345政务服务热线工作。旗医疗保障局高度重视“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受理各类工单218个,响应率100%,办结率99.8%,满意度99.8%。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2年度,鄂伦春自治旗医疗保障局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鄂伦春自治旗医疗保障局

2023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