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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伦春自治旗司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2 来源:鄂伦春自治旗司法局 字体:[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有关规定编制。本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时间期限为202211日至202212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网站查看(http://www.elc.gov.cn/)。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鄂伦春自治旗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育才街14号,邮编:165450,电话:0470-5626148,电子邮箱:elcsfjbgs@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鄂伦春自治旗司法局在旗委、旗政府和呼伦贝尔市司法局的领导下,结合全旗政务公开工作会议精神,从司法局工作实际出发,落实《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围绕司法行政工作各项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今年,我局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法律法规和政策知识、工作动态、司法行政工作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好做法好成绩、涌现的先进事迹等。除日常宣传外,还充分利用“八五”普法、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办理公证等工作,积极宣传司法行政系统政务公开的工作举措,开展“法制进校园”、“禁毒日宣传”、“法制宣传日”、“反诈宣传”、“交通安全主题宣传”等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社会各界对司法行政工作的了解进一步深入,对相关法律法规的掌握更加全面,在全社会营造了关心司法行政工作、支持司法行政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 依法申请公开情况。完善各类申请公开流程,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流程执行,信息公开工作更加正规化、规范化。

(三)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信息发布规范化,保证信息发布质量,严格落实相关工作制度,将信息公开落细落实,保证信息公开及时、准确。

(四) 平台建设情况。根据《条例》要求,紧紧围绕营商环境、“放管服”改革,保障民生等方面,坚决维护社会治安和谐稳定,完善各项目办理,切实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五)监督保障情况。立足政务公开制度,切实做到分工明确,协调配合,确保各项制度持续推进,保证政务公开工作推进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意识不强,公开的内容不及时,运用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应对实际工作的能力需要强化和提高;二是主动公开的广度、深度还不够。公开的内容和种类还有待进一步延伸和细化。

下一步:一是进一步提高机关干部对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学习工作,不断提升公开整体工作水平;二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信息公开内容。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三是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在其他公共场所如采用电子显示屏、报纸、电视、便民手册等多种方式,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使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在便民利民上更加灵活多样;四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规范管理,强化监督考核,加大落实力度;五是继续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增加政府信息公开信息数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完成情况: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在会议室开展集中学习,全面把握《条例》精神实质,加强学习和理解,进一步推进《条例》有效实施。

  二是定期梳理信息,及时、准确、规范公开信息。提高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宣传文件精神和优惠政策,确保政策措施应知尽知。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2年度,鄂伦春自治旗司法局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鄂伦春自治旗司法局

2022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