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通过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6940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信息2443条。归集整理并主动公开各类规划5个,公开旗政府党组会议10次、常务会议4次,发布旗政府文件16件,旗政府办公室文件16件、政策解读42件、政府公报6期,开展规范性文件、重要政策举措意见征集8次。按时发布我旗2022年各乡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2021年各乡镇人民政府、部门决算。2022年“旗长信箱”栏目共收到网民有效留言28条(重复留言4条),已全部办结。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呼伦贝尔市相关文件要求,规范受理和答复政府信息申请公开。2022年,新受理本年度依申请公开12件,所有申请均在法定时限内规范答复。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推动政务信息规范管理,设置规范性文件栏目,按要求将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及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集中公开。二是努力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完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工作。2022年,按照要求,更新交通运输领域、新闻出版领域、统计领域、自然资源领域、广播电视领域、旅游领域标准指引,着力解决公开随意性大、规范性差、质量不高的问题。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以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网站为主要公开渠道,政务新媒体严格执行“谁开设、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切实做好政府网站安全防护工作,政府网站新增“助企纾困”“惠企专区”等子栏目,不断优化网站功能。完善政务服务大厅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并公开旗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务公开专区配备专职人员、电脑、打印机等设备,方便群众查询。截至目前全旗共计40个政务新媒体账号,已全部录入国家新媒体系统内,均能做到按时更新、发布信息。
(五)监督保障。继续保持目标考核体系4%权重,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管理和发布、解读回应、公众参与、考核评议等工作机制,注重社会评议环节,加强工作部署与评估反馈问题整改,提高考核实效,开展年度全旗政务公开考评工作,积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2022年,全旗社会评议活动有序开展,取得良好成效。全年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产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2 | 2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0526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051 | ||
行政强制 | 72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64.87万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2 | 0 | 0 | 0 | 0 | 0 | 1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2 | 0 | 0 | 0 | 0 | 0 | 1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2 | 0 | 0 | 0 | 0 | 0 | 1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旗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主动公开意识仍需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深度、广度及宣传力度有待加强,群众对政府信息的知晓率仍然较低。
2023年,鄂伦春自治旗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针对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弱项和不足,加以改进,全面提升我旗政务公开信息质量。
一是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政务信息管理等规章制度,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和保密审查制度,提升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准确性、权威性,全方位高质量的开展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加强互动平台联系,积极运用旗政府门户网站、“两微一端”、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政务公开专区等平台广泛深入宣传,扩大群众知晓度,提升群众安全感,同时积极主动回应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对群众关心、关注的领域信息重点公开,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三是健全学习培训制度。针对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及时开展针对性的业务培训,对群众关切的重点领域、重点信息进行重点培训,不断提高全旗政务公开工作者理论知识水平和信息发布能力,扎实促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完成情况
1.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一是按照上级要求在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网站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二是按照要求在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指南、法定主动公开栏目、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政府网站工作报表、政府公报、依申请公开等栏目。
2.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一是已在旗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指南栏目明确线上、线下公开渠道以及机构名称、办公地址、时间、电话等内容。二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发布的解释性文件。三是已按照要求开设概况信息栏目并及时更新。四是已开设行政规范性文件专栏,专栏按主题分类,标注文件效力属性,并及时更新,政策文件实现下载功能,截至目前共计发布31条规范性文件。五是旗人民政府网站已按照规定设置规划计划分类,公开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本地区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等,2022年共计发布5件纲要信息。六是按照要求设置财政预决算分类。公开本旗政府2021年财政决算或2022年财政预算,公开本旗各乡镇人民政府、部门及所属单位2021年财政决算或2022年财政预算。七是设置建议提案办理专栏。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公开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截至目前共计发布286条建议答复。八是已开设重大会议类栏目,及时公开政府常务会议的召开情况及会议信息,并采用多种展现形式对政府常务会议进行解读。九是重大决策预公开,对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进行公开。在旗人民政府网站意见征集栏目公开2022年度决策草案和征求意见稿,对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进行公开。十是集中公开本地区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根据已印发的有关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继续更新完善我旗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3.依申请公开。一是在旗信息公开指南说明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渠道,列明当面申请、邮寄申请、互联网渠道申请的具体接收方式,明确接收渠道指引内容,列明依申请收费要求和标准,全力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二是统一平台开通使用自治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我旗公布的电话畅通,并严格依规定及时答复,2022年我旗共计收到依申请12件,均已按要求、按时答复,不存在超期答复等情况,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4.政策解读。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已开设政策解读栏目,并及时更新发布以本级政府或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文件并及时进行解读,丰富群众获取政策信息的渠道和方式,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效,2022年共计发布42条政策解读信息。
5.办事功能。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已与内蒙古政务服务网子门户前端整合,形成统一服务入口,对办事服务事项集中分类展示,提供在线注册功能,注册用户可以在线办事。公开办事统计数据,并定期更新。按照服务事项设置办事指南提供重点要素分类,明确办理材料格式要求。实现在线提交信件功能,定期公开所有网民留言,列清信件受理和处理等统计数据。提供实时智能答问功能,形成政策问答库,按照生育、就业创业、养老、医疗、纳税、疫情防控等主题分类展现,征集调查提供征集调查渠道,已实现在线投票或提交意见建议。
6.平台建设。以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名称命名,网站域名符合规范,在全站页面底部功能区清晰列明党政机关网站标识、网站标识码、ICP备案编号、公安机关备案标识、网站主办单位、联系方式等要素信息。已提供全站站内搜索功能,对搜索结果进行分类展现。已实现一号登陆(网上信访、纪检举报等专门渠道除外),已设置“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入口,已按要求完成IPv6改造。
7.政务新媒体。在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首页提供显著访问入口,开通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政务新媒体,及时更新栏目(已在政府网站首页提供微信公众号二维码)。已按照要求在“全国政务新媒体报送系统”填报本地区政务新媒体,在全国政务新媒体报送系统内及时关停注销账号,全旗40个政务新媒体账号已全部录入系统。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2年度,鄂伦春自治旗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鄂伦春自治旗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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