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有关规定编制。本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时间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网站查看(http://www.elc.gov.cn/)。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四大班子楼112室,邮编:165450,电话:0470-5628048,电子邮箱:elcms@163.com。
2022年政府办公开文件16个。政府办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强化组织领导,调整充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使政府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并且按照相关要求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及时准确公开,提升信息质量,充分确保政府办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效性和全面性。
2022年政府办依申请公开文件0个。政府办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坚持依法规范办理,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2022年并无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情况发生。
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旗政府办公室指定专门人员管理此项工作,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信息公开工作,依法确定政府办信息(文件)公开属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
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信息公开形式,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以政府信息公开基层平台,微信公众号和微博等载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政府办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工作实际,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及时组织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督查检查。对主动公开的信息,重点对公开的格式、内容、时效等进行梳理,进一步督促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政府办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绩,但同时也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党建工作主动性不够。忙于业务性工作多,投入党建工作少,班子成员党建工作方面的作用还未完全发挥。二是写作能力与领导要求有差距,与能参善谋的助手要求还有差距较大。三是工作创新意识较弱。工作亮点不多,创新手段不足。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政府办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从严管党治党,坚持党务政务同抓同落实,坚持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注重从源头上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二是服务大局,发挥参谋助手作用,紧贴旗委、政府中心工作任务,增强工作预见性、前瞻性,形成工作整体合力,促进旗政府工作有序高效运转。三是提高创新能力,持续推进全办工作创新能力建设,向上积极争取赴外培训机会,打造工作创新新亮点。
六丶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