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伦春自治旗古里乡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9
来源:鄂伦春自治旗古里乡 字体:[大 中 小]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elc.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古里乡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地址:鄂伦春自治旗古里乡多布库尔街1号,电话:5716858,邮编:165475)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古里乡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旗委、旗政府中心工作,大力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优服务,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公开,提高我乡政务公开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线上,对政府门户网站、古里乡发布等网络平台加强管理;线下,对便民服务大厅、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等公众信息查询场所加强维护。为群众及时、规范、高效得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较好地满足了社会公众获取、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有效得保障了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切实提高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古里乡人民政府围绕“两件大事”、乡村振兴、民生保障、民族文化等中心工作和企业、群众关注关切,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在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乡镇专栏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12 条,在三务公开平台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2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和答复内容,加强部门联动和沟通协调,充分发挥政府信息便民服务作用。2023年,古里乡无依申请公开;未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投诉举报案件;未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费用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职责包括具体承办信息公开事项、维护和更新政府信息、编制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和年度报告等。时刻与上级部门保持联系,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及时调整动态信息。
(四)平台建设情况。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信息公开形式,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以“古里乡发布”等网络平台为载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宣传氛围,及时更新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古里乡发布”微信公众号2023年发布信息337条,发布视频12个,总用户数1881人,全年点击量及阅读量58292人次。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乡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工作人员充分认识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抓好常态化公开工作,在保证数量的同时,确保信息质量,由乡纪委负责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监督管理,并针对问题及时跟进解决。抓好主动公开,接受社会评议和监督,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自查与他查相结合,限期完成上级关于政务公开的各项任务清单,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2023年我乡未发生因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5 |
行政强制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广度深度还不够,方式方法简单,公开渠道不宽;二是机关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相关知识学习不够系统、全面,信息内容有待丰富。
(二)改进情况。我乡将重点从以下两方面改进。一是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有关要求,加大对政务公开督促检查力度,实行有效监督,确保政务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及时,全面提高我乡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二是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和贯彻力度,利用旗政务服务及组织的各种学习机会,全面提升我乡机关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知识,提高信息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古里乡人民政府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政务公开工作开展完成情况
一是采取灵活多样的公开形式。结合实际,利用乡政府广场公示栏、乡政府一楼大厅公示栏、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网站、“古里乡发布”公众号、“三务公开”平台等多种形式进行公开。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二是增强政务公开的时效性。聚焦群众最关心的事项和热点问题,持续推动乡村振兴、社会救助、民生实事等领域信息公开,坚持重点领域随时公开,对重大会议、重要活动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等内容采取线上线下双公开方式,方便群众了解、理解政务公开工作。巩固扩大政务公开成果。
三是完善政务公开服务专区。按照“惠民、便民、利民”原则,科学设置古里乡政务公开专区,在便民服务大厅设置自助查询区、咨询区等功能分区。方便群众的日常事务办理。同时,大厅工作人员,为群众提供办事咨询答复服务,为群众提供个性化帮助。
鄂伦春自治旗古里乡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