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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伦春自治旗古里乡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9 来源:鄂伦春自治旗古里乡 字体:[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elc.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古里乡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地址:鄂伦春自治旗古里乡多布库尔街1号,电话:5716858,邮编:165475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古里乡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旗委、旗政府中心工作,大力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优服务,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公开,提高我乡政务公开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线上,对政府门户网站、古里乡发布等网络平台加强管理;线下,对便民服务大厅、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等公众信息查询场所加强维护。为群众及时、规范、高效得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较好地满足了社会公众获取、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有效得保障了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切实提高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古里乡人民政府围绕“两件大事”、乡村振兴、民生保障、民族文化等中心工作和企业、群众关注关切,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在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乡镇专栏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12 条,在三务公开平台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2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和答复内容,加强部门联动和沟通协调,充分发挥政府信息便民服务作用。2023年,古里乡无依申请公开;未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投诉举报案件;未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费用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职责包括具体承办信息公开事项、维护和更新政府信息、编制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和年度报告等。时刻与上级部门保持联系,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及时调整动态信息。

(四)平台建设情况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信息公开形式,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以“古里乡发布”等网络平台为载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宣传氛围,及时更新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古里乡发布”微信公众号2023年发布信息337条,发布视频12个,总用户数1881人,全年点击量及阅读量58292人次。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乡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工作人员充分认识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抓好常态化公开工作,在保证数量的同时,确保信息质量,由乡纪委负责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监督管理,并针对问题及时跟进解决。抓好主动公开,接受社会评议和监督,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自查与他查相结合,限期完成上级关于政务公开的各项任务清单,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2023年我乡未发生因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广度深度还不够,方式方法简单,公开渠道不宽;二是机关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相关知识学习不够系统、全面,信息内容有待丰富。

(二)改进情况。我乡将重点从以下两方面改进。一是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有关要求,加大对政务公开督促检查力度,实行有效监督,确保政务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及时,全面提高我乡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二是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和贯彻力度,利用旗政务服务及组织的各种学习机会,全面提升我乡机关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知识,提高信息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古里乡人民政府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政务公开工作开展完成情况

一是采取灵活多样的公开形式。结合实际,利用乡政府广场公示栏、乡政府一楼大厅公示栏、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网站、“古里乡发布”公众号、“三务公开”平台等多种形式进行公开。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二是增强政务公开的时效性。聚焦群众最关心的事项和热点问题,持续推动乡村振兴、社会救助、民生实事等领域信息公开,坚持重点领域随时公开,对重大会议、重要活动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等内容采取线上线下双公开方式,方便群众了解、理解政务公开工作。巩固扩大政务公开成果。

三是完善政务公开服务专区。按照“惠民、便民、利民”原则,科学设置古里乡政务公开专区,在便民服务大厅设置自助查询区、咨询区等功能分区。方便群众的日常事务办理。同时,大厅工作人员,为群众提供办事咨询答复服务,为群众提供个性化帮助。

 

鄂伦春自治旗古里乡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