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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伦春自治旗宜里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9 来源:鄂伦春自治旗宜里镇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五十条的规定,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下发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由宜里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本报告全文包括: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情况,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月1日至202312月31日。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宜里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地址:鄂伦春自治旗宜里镇宜兴街1号,电话:5719211,邮编:165474,电子邮箱:ylbanshichu@163.com

2023年以来,宜里镇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旗委、旗政府的领导下,在旗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突出工作重点、深化公开内容、完善公开渠道,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将宜里镇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持续加大公开力度。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工作。2023年度,我镇在政府信息网站主动公开32条。

(二)建立健全政务公开机构设置及工作制度。宜里镇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设立投诉意见箱,严格履行监督职责,确保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运行。同时,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包括《宜里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宜里镇政府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等工作机制,并严格按照制度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使政务公开工作真正做到有章可循。

(三)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畅通受理渠道,规范办理流程,依申请公开办理水平进一步提升。2023年,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举报、投诉、提起行政诉讼等情况,无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费用等情况。

(四)规范政务新媒体管理。宜里镇及时、主动公开涵盖机构职能、法律规章、领导动态、工作动态、决策信息、财政管理、人事信息和其他倍受群众关注的政府信息,方便群众了解全镇的工作和职能,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利用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宜里镇发布”微信公众号等各级各类平台、网站,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工作。其中,在中新网发表信息1篇,学习强国平台发表信息1篇,新华社发表1篇,自治区新媒体发表信息7篇,呼伦贝尔日报发表3篇。鄂伦春发布发表48篇,“宜里镇发布”公众号全年发布信息738篇,设立主题教育有声书专栏,该专题发布信息134篇,新时代文明实践专栏发表信息50余篇,全年点击量及阅读量102438。

(五)强化信息公开监督审核。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重点对依申请公开办理时限和各审批环节程序严格把关,加强自身对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并及时上报旗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备案,同意后方能发布,确保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从源头上保障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和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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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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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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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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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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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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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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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虽然我镇在政务公开工作上取得一定的进步,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需要进一步提升。二是对信息公开的尺度需要进一步把握,三是公开意识需要进一步提高。

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业务学习,在日常工作中学习掌握《政务公开文件汇编》的各项内容,并将所学的知识熟练运用到政务工作中。二是强化业务培训,增强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积极参加有关业务培训,准确把握新条例各项规定,提高政务公开的数量与质量。三是强化信息公开监督管理,加强公开尺度的把握,一方面建立健全监督审核机制,从源头上消除错误,另一方面经常性请示上报旗级单位审核备案,确保政务公开科学审慎地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政务公开工作开展完成情况

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开展完成情况。本年度我镇未产生规范性文件;做好做实信息公开,尽量多公开,及时公开,针对群众关注的问题领域,做到“能公开多公开,应公开尽公开”,不断提升信息质量和时效性,推动政策文件精准推送;加大政策解读的力度,争取做到深入浅出,用直白的语言、规范化的表格解读相关政策。

 

鄂伦春自治旗宜里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