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2023年乌鲁布铁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时间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以从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elc.gov.cn/)查阅。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乌鲁布铁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鄂伦春自治旗乌鲁布铁镇库图日奇街,邮编:165472,电话:0470-5918004,电子邮箱:wlbtzb@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乌鲁布铁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旗委、旗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相关要求,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总体要求,突出工作重点、深化公开内容、完善公开渠道,结合工作实际全面有序开展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度,我镇主动发布信息1460条,其中政府信息网站发布194条,三务公开平台发布1266条。同时充分利用“乌鲁布铁发布”微信公众号,本年度累计发布信息60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我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机制;结合年度工作重点,及时调整主动公开目录,保证各栏目信息动态更新;强化信息内容审核,确保信息公开准确、及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信息安全及保密教育,使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有序开展。
(四)平台建设情况。进一步发挥政务新媒体的作用,利用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依托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指派专职人员负责全面维护。同时利用好政务公开栏、“乌鲁布铁发布”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公开平台,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开展,根据《鄂伦春自治旗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要求,结合我镇实际不断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和社会评议制度,督促各村、社区及时更新政务信息,提高公开质量和公开实效。同时,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居民群众的监督,确保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纸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尚结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认识不够到位。极少数干部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在工作协调配合上力度不够,对群众的意见研究不够;二是缺乏长效机制。对于公开内容偶尔出现不规范、不具体,重点不突出的问题,许多应事前公开的内容变成了事后公开,失去了公开的意义。三是业务有待加强。由于人员调整衔接不到位,对《条例》的学习不够、理解不深,导致建立建强一支高质量的政府信息公开队伍还存在一定差距。
(二)改进措施: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转变观念,不断增强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意识。二是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工作人员不断强化理论实操学习,上级部门加强业务培训,更好地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3年度,乌鲁布铁镇人民政府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二)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开展完成情况
本年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紧紧围绕旗委、旗政府的领导,强化制度机制建设,统筹推进我镇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信息及时发布、解读和回应,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和指导,力求在政务公开工作上取得更大的进步。
鄂伦春自治旗乌鲁布铁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