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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伦春自治旗诺敏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9 来源:鄂伦春自治旗诺敏镇 字体:[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诺敏镇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在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elc.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诺敏镇党政办公室联系(电话:0470-5946089)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诺敏镇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这两件大事,加快转变政务公开职能,着力提高政策公开质量,夯实公开工作基础,充分发挥公开在促落实、强监管方面的功能,积极助力为民政府、法治政府、效能政府、数字政府、廉洁政府建设,全力推动鄂伦春自治旗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通过诺敏发布”微信公众号公开领导活动、政策文件、政策解读、重要会议活动等信息589条,累计阅读量4.9万次。截止2023年1231日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3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本单位2023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1、建立了工作机构。主要有诺敏发布微信公众号、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管理人员。各科室在政府一楼大厅及二楼社会事务办北墙进行信息公开,党政办负责一楼大厅信息公开内容的撤除及拍照存档,社会事务办负责二楼公开材料的管理。

2、落实工作任务。党政办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单独公开该单位工作信息。我镇将2023年以来近33条符合公开政策的政府信息进行了公开,并对相关信息进行了及时的审核,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

3、完善工作制度。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即时有效,我镇及时明确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明确了档案具体负责人员。完善了信息公开流程机制,确保每条公开信息由专门办公室草拟,由党政办公室核对。

(四)平台建设情况。1、管理机构。成立了由党委副书记、镇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统战委员任副组长的诺敏镇政府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我镇为民服务和村级帮办代办窗口建设。

2、建设内容。一楼大厅设置公示栏一处,由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维护:二楼社会事务办北墙设置公示栏一处,由社会事务办负责日常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设置公示栏一处,由该局负责日常管理;一楼党群服务中心办事大厅设置公示栏一处,由党群服务中心负责日常管理;政务信息公开平台由党政综合办公室管理;诺敏发布微信公众号由宣传部管理;另有小二沟工作组等微信工作群定时发布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定期查看信息公开专题港台版,并督促相关人员整改相应内容;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档案制作等经费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2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政务信息公开不及时,工作存在被动性;村务公开不到位。

(二)改进情况。及时公开应公开未公开信息,联系旗政务服务局人员帮助上传财务公开信息;完善政务公开档案,安排部署党务、财务务公开工作及建档工作;督促村居按时整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费情况

2023年,鄂伦春自治旗诺敏镇人民政府未产生信息处理费情况。

(二)其他要点工作开展情况

1. 我镇今年未发布规范性清理文件;2、加强政策解读工作:诺敏发布定期解读习近平重要指示讲话精神重要内容;3.提升依申请公开规范化办理工作:旗级下发公开申请,征询领导同意后,按规定分类处理给予答复。4.提升信息质量和实效性:宣传部要求各村在工作平台发布信息时需报宣传部审核再发布,诺敏发布每个工作日按时发布政府工作动态及实事新闻及社会知识热点;5.推动政策文件精准推送:诺敏发布会定期推送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及中央文件部分内容。

 

鄂伦春自治旗诺敏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