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政务公开 > 鄂伦春自治旗教育体育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鄂伦春自治旗教育体育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9 来源:鄂伦春自治旗教育体育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3鄂伦春自治旗教育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至202312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鄂伦春自治旗教育体育办公室联系(电话:0470-5621764)。

一、总体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及鄂伦春自治旗委、旗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大教育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主动保障社会公众在教育领域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全面提升我市教育系统的政务公开水平, 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有效性,持续拓宽政务公开渠道,落实政务公开责任,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水平。2023年鄂伦春自治旗教育体育局累计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37条,全年办理教师资格证等行政许可与公共服务事项共计约57件,提供教育事项现场咨询服务约930人次,电话咨询1640余次,为群众答疑解惑,提供政策咨询。同时,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742篇图文,46万字,年阅读量21.4万次,6.1万人看过,总关注3361人。

(二)依申请公开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及法律、法规有禁止性规定的内容外,全面主动予以公开。坚持突出重点,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持把三重一大事项及各阶段焦点、热点、敏感点问题作为公开的规定动作,把招生考试、教育收费、教师资格认定等内容作为教育系统政务公开重点内容,坚持问题导向,以公开促规范、促服务、促治理,推动共建共治共享。

(三)政府信息管理

加强政府网站常态化监管工作,强化信息发布审核。规范内容建设,加大更新维护力度加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各阶段教育相关政策和制度文件,督促各阶段学校主动公开招生、收费、资助等信息。及时公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生资助有关政策及信息。同时,配备专人负责维护,确保出台的政策文件等信息第一时间上网公开。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

规范信息发布渠道,提高政策公开质量。一是继续做好部门规章公开工作,建立健全规章动态更新工作机制。二是全面系统梳理和集中发布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三是做好标准规范公开。主动公开标准征求意见、标准公告和标准规范文本。四是优化政策咨询服务。加大部门户网站“政务咨询”栏目建设力度,进一步提高政策咨询服务水平。

(五)监督保障

鄂伦春自治旗教育体育局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强化考核机制和责任追究,让制度落地、责任到人。公开举报电话、设立监督举报信箱,多渠道收集、了解群众对教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社会监督。2023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举报投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业务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到位,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有待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部分工作的相关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充分,导致做了工作没有公开而不为群众所知。

改进措施:一是加强《条例》的学习,严格按照《条例》内容要求公开工作内容,确保完整、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强化业务股室职责,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三是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实效。及时更新栏目。

六、其他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鄂伦春自治旗教体局未产生信息处理费情况。


(二)2023年度政务公开要点完成情况

根据鄂伦春自治旗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3年政务公开要点的通知教体局认真贯彻执行各项政府信息公开规定

一是持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利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办理业务,及时受理网上办事申请,处理呼伦贝尔市12345平台工单130单,其中举报类5例,求助类45例、投诉类17例、无效19例,咨询类14例。教体局收到工单后,积极与当事人沟通,解决群众诉求,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二是按时规范做好有关信息的上传报送工作,截至12月,教体局上报信息被政务网采用共2篇,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义务教育、公共体育专栏共公开文件、信息2条。三是完善蒙速办APP中学校查询功能,便于群众网上查询。

鄂伦春自治旗教育体育局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