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有关规定编制。本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时间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网站查看(http://www.elc.gov.cn/)。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鄂伦春自治旗农牧科技局联系。地址: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向阳街118号,邮编:165450,电话:0470-5638039,电子邮箱:elcnm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鄂伦春自治旗农牧科技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和旗委行署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围绕全旗农牧业农村牧区重点工作、全局中心工作,加强信息发布,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建设,全年发布涉及肉牛肉羊规模养殖场提升改造项目、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项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方面29个公告及时公开惠农政策实施落实情况,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向鄂伦春政务网报送信息78篇,实现了农牧业、重大项目、农业政策、行政处罚等政务信息实时公开。
持续做好政策解读,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部署,有序推进食用菌、中药材、紫苏产业发展,延续扶持政策,2023年研究制定《鄂伦春自治旗 2023 年农业特色产业奖补实施方案》,并同步制定政策解读文稿在旗政府政务网站发布,使群众更好了解帮扶政策。紧盯社会热点做好积极回应,全年通过内蒙古政务服务网一体化平台,回复耕地地力提升补贴、兽药经营许可审批等多方面群众咨询2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依法依规加强依申请办理工作,按照答复及时、内容完整、格式规范的工作原则,研究依申请公开法定答复类型及其适用情形,完善办理工作规范,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获取相关信息的权利。2023年鄂伦春自治旗农牧科技局未收到书面、电话、邮件等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依托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加强信息的收集、审核、发布工作,为群众、企业及时提供高效的政府信息查询点,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能力和水平。
(四)平台建设情况
2023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严格按照要求对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开,及时发布我局工作要闻,将相关重点工作情况进行公开。为方便群众办事,我局梳理出111项政务服务事项到内蒙古自治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并明确办理要件、办理流程指南等内容,实现了网上办理。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及平台监督保障等各项工作。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深化公开重点,提升信息公开效能,在确保顺利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狠抓信息报送的质量和信息发布的时效性。三是通过多种渠道公开政府信息,扩大了广大干部群众和服务对象的知情权;及时、准确地发布各类农牧业信息,为农牧民增收、农牧业增效发挥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04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16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鄂伦春自治旗农牧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着差距和不足。一是政务公开工作还不够规范,还需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公开方式的多样性和创新性不够。
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学习,提高对公开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和形式,加大宣传,提高群众对政务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全面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3年度鄂伦春自治旗农牧科技局无信息处理收费情况。
(二)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开展完成情况
按照旗委、旗政府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落实《鄂伦春自治旗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落实责任,不断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准确性、及时性,按要求完成全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认真贯彻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坚持“以公开促廉政”,注重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着力打造阳光农业。积极稳妥公开各项惠农政策,对农民普遍关心的农业补贴政策,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鄂伦春自治旗农牧科技局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