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有关规定编制。本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时间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网站查看(http://www.elc.gov.cn/)。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鄂伦春自治旗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青年路6号,邮编:165450,电话:0470-5622956,电子邮箱:elczzqly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旗委、政府有关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着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落地落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依法主动公开信息,提高工作透明度。截止2023年12月31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条。“旗长信箱”共收到公众来信2件,其中有效信件2件,已处理2件,答复率达100%,不存在超期答复等情况。做到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务信息,提高了政务公开的透明度。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切实加强源头管理,按照“谁发布、谁管理”的原则,坚持分级审核,先审后发,压实责任,确保信息公开的真实、准确。坚决杜绝因信息内容不当和网络安全事件等引发负面舆情。
(四)平台建设情况。加强运维检测管理,加强网站、政务新媒体日常监测,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平台建设,保障平台及时准确公开各类政府信息。规范信息质量,定期上传最及时有效的信息,方便公众更快捷地查询相关文旅信息。细化审查,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规范化水平。
(五)监督保障情况。严格落实信息审核发布相关制度,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相关信息。加强学习、培训,着重强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全面提高干部职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坚持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主渠道,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通过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提高依法行政工作透明度,实现了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开展,有效保障了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2023年工作计划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尚有不足之处。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不够,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主动性不强,导致部分可公开信息未主动公开;二是公开渠道建设需要进一步完善。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和贯彻力度,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加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主动加强沟通学习,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业务操作水平,明确信息公开有关内容。二是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服务渠道,提高公众对信息公开的关注度和认可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第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2023年度,鄂伦春自治旗文化和旅游局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第二,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完成情况:2023年度,鄂伦春自治旗文化和旅游局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政务公开工作,未产生及发布规范性文件。我局将继续提升依申请公开规范化办理工作,提升信息质量和时效性。
鄂伦春自治旗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