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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伦春自治旗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9 来源:鄂伦春自治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字体:[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有关规定编制。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时间期限为20231月1日至2023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网站查看(http://www.elc.gov.cn/)。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鄂伦春自治旗卫生健康委员会联系,地址: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红旗街1号,邮编:165450,电话:0470-5627267,电子邮箱:wsj-elunchun@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折不扣落实中央的重大方针政策和上级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学习宣传贯彻精神,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谁公开谁审查、事前审查、全面审查和依法审查”的原则,落实依申请公开制度,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形成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工作格局。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旗卫生健康委在鄂伦春政务网共主动公开235条,其中重点领域信息公开123条,公示公告17条,部门动态信息73条,在健康鄂伦春专题专栏公布2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如何申请、怎样办理、答复时限、收费标准、注意事项等关键环节工作要求,为群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提供清晰指引。2023年卫健委未收到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向卫健委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对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和工作制度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落实“三审”制度,明确审查责任,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认真开展错敏字、关键字自查,确保发布的信息表述规范、内容准确,无失密泄密事件发生。明确公开类别、内容、责任部门、发布时间和发布渠道,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四)平台建设情况。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题专栏设置了健康鄂伦春专栏,在重点领域中医疗卫生领域中发布我委重点信息,方便公众了解健康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明确由旗卫健委主任为组长,各股办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卫健委办公室,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对卫健委政务公开工作作出具体安排部署。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先审批、后发布”“一事一审”的原则,在公开政府信息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拟公开政府信息是否涉密进行审核把关。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我年度目标绩效管理内容,充分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的作用,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工作能力有待加强;二是公开数量、公开范围、公开方式等方面仍存在不足;三是公开渠道比较单一。

改进措施:

(一)加大对业务人员的学习和培训,提高他们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牢牢把握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确保信息全面、及时、准确的公开。

(二)提升政府政务信息公开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和拓展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及形式,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方法,切实加强信息收集、整理和发布工作,提高信息质量、增加信息数量。

(三)丰富公开渠道,在通过网站公开的同时,增大宣传栏、公示公开栏等渠道的信息公开力度,多形式、多渠道、多层面地接受法律监督、民主监督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努力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3年度,鄂伦春自治旗卫生健康委员会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二)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完成情况

1.积极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工作。在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内,录入相关信息123条。

2.全面推进12345政务服务热线工作。旗卫健委高度重视“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受理各类工单169个,响应率100%,办结率100%,满意度100%。

3.政务服务事项情况。共办理行政审批590件,其中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行政审批事项新办50件、延续96件、变更12件、注销29件;护士首次注册42件、延续注册250件、变更48件、补办1件;医师新注册22件、变更18件、加注2件、多机构备案4件;中医(专长)医师执业注册3件;医疗机构注销2件、变更9件;诊所备案2件。

鄂伦春自治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