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有关规定编制。本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时间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网站查看(http://www.elc.gov.cn/)。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鄂伦春自治旗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向阳116号,邮编:165450,电话:0470-5623441,电子邮箱:elcjtj@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鄂伦春自治旗委、旗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精神,加强主动公开力度,及时、准确、有效的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主年内通过旗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2条,其中信息动态37条、执法结果84条、行政许可8条、机构领导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度无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旗交通运输局坚持在政府信息产生过程中同步确定公开属性,编制《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目录》,及时将主动公开文件和《目录》移送至旗政务服务局、旗档案馆,方面群众查阅政府信息。同时,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旗人民政府网站同步对外公开。
(四)平台建设情况
旗交通运输局加强政务新媒体上传信息的管理,对信息内容、数据、文字表述、时效性、保密性等进行严格把关,从而保证了网站信息数量和质量的稳步提升,也保证了网站各栏目的及时更新。
(五)监督保障情况
旗交通运输局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和责任追究等配套制度,进一步创新公开制度,加强政府公开信息报送体系建设。积极稳妥地推进和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依法维护国家秘密安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84
行政强制
12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表现在一是对机关工作人员政务公开培训较少,人员相应业务素质不强;二是公开项目内容不够细致、全面,存在文件更新不及时,文件时效性差。
改进措施:我局将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继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丰富信息公开方法,加快我局信息化建设,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积极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积极开展机关工作人员政务公开培训,完善政务公开内容,做到及时、准确、全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3年度,鄂伦春自治旗交通运输局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二)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完成情况
一是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培训学习,进一步提高依法办理申请信息的能力。通过组织全体交通运输局及附属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条例》,全面、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不断加强对《条例》学习和理解,确保《条例》全面、正确、有效实施。
二是通过编制鄂伦春自治旗交通运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2023年版)并在旗政府网站公开,进一步推进了交通运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提升了基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
鄂伦春自治旗交通运输局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