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鄂伦春自治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紧紧围绕旗委、旗政府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鄂伦春自治旗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积极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时间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网站查看(http://www.elc.gov.cn/)。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鄂伦春自治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地址: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中央路220附近,邮编:165450,电话:0470-5627634,电子邮箱:elczjj@163.com。
一、总体描述
2023年鄂伦春自治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坚持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精神,加强主动公开力度,及时、准确、有效的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是主动公开方面。整理及归纳我局产生和掌握的政府信息,2023年公开政府信息17条,其中部门动态13条,保障性住房4条,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
二是依申请公开方面。严格执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规定,完善信息公开标准,提高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确保公众能够获取到全面、准确、及时的信息。2023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是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明确分管领导和专职工作人员,优化信息采集渠道,提高信息整合能力,确保政府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通过对各部门信息的汇总和分析,形成全面、系统的工作动态,提供更加丰富、全面的信息服务。
四是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公开政务信息进行定期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不断优化提升。
五是监督保障逐步强化。加强信息公开的监督管理,全面落实岗位责任制度,严格审查公开信息的内容,确保信息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既要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又要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秩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5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2023年严格按照旗委、旗政府要求,多措并举推进政务公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任务,虽取得明显进展,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难点。一是局系统部分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不强,信息发布存在滞后现象。二是网站信息更新维护不及时问题,政务新媒体专业知识不足,充分利用政务新媒体发挥政务公开、解读回应、办事服务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
改进措施:一是加大培训力度,增强公开意识,对政务公开工作相关人员,开展专项培训,着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二是组织集中培训,加强政务新媒体知识培训,提升政务新媒体运营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是收费情况。2023年未产生收费情况。
二是政务公开工作完成情况。
根据《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本年度我单位政务公开要点工作主要有1.部门动态。主要包括建筑施工领域、燃气领域、物业管理方面安全生产等工作。2.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主要包括保障性住房补贴与停发名单、重大建设项目推进情况。我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将各项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落实到具体科室,明确责任分工,主动公开工作任务进展,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及时公布事实、回应关切。
鄂伦春自治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