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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伦春自治旗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9 来源:鄂伦春自治旗司法局 字体:[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有关规定编制。本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时间期限为202311日至202312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网站查看(http://www.elc.gov.cn/)。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鄂伦春自治旗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育才街14号,邮编:165450,电话:0470-5626148,电子邮箱:elcsfjbgs@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旗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旗委、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信息审核发布制度,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常态化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水平,坚持依法公开,保证客观真实,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贯彻落实。

(一)主动公开情况。根据旗委旗政府工作部署,结合全旗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重点推进2个方面的信息公开。一是推进司法行政信息公开,参与立法、重大决策与规范性文件、行政复议决定书等信息。二是其他领域信息公开,按规定进行财政预决算公开、公开财务类信息。各相关责任股室严格按照网站栏目责任分工和更新时限要求,依法依规及时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新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上年转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来看,共受理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加强门户网站内容管理,严格执行内容发布审核制度,坚持分级分类审核、先审后发,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信息发布及时、真实、安全、可靠、合法。

(四)平台建设情况。我局通过纳入市政府信息公开集约化平台统一管理,有效地避免了重复投入和资源浪费,降低了管理成本,提高了运维效率。紧紧围绕营商环境、“放管服”改革,保障民生等方面,坚决维护社会治安和谐稳定,完善各项目办理,切实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五)监督保障情况。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接受旗人民政府的指导、考核及社会的监督。强化业务指导,举办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旗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新进展、新进步,但距离委、政府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待、新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需继续推进;二是政府信息公开队伍业务水平需持续提高。我局将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改进措施:一是持加强和改进政策文件的发布和解读工作,更加注重解读形式的多样性,利用多种宣传渠道,大力提升群众知晓度和满意度;二是积极开展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充分了解新的政策措施,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三是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深化政府资源管理,以更大力度更有效的方式,提高主动公开内容的精准度、覆盖性和时效性;四是加强对各股室的业务指导、督办,进一步提升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费情况

2023年度,鄂伦春自治旗司法局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二)政务公开要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共清理旗本级政府制发的规范性文件20件,其中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19件,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1件;清理乡镇人民政府和部门制发的规范性文件5件,其中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2件,宣布废止的1件,宣布失效的2件,清理结果已向社会公布。二是着力加强重要政策发布解读和跟踪评估工作,提高政策解读针对性精准性,积极扩大政策解读覆盖面,建立健全解读全链条管理机制,正确把握政策解读的节奏和力度,推进政策解读常态化工作的有效落实。

 

鄂伦春自治旗司法局

2024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