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有关规定编制。本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时间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网站查看(http://www.elc.gov.cn/)。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鄂伦春自治旗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拓拔鲜卑大街33号政府科局楼二楼,邮编:165450,电话:0470-5624017,电子邮箱:elctjj@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3年,鄂伦春自治旗统计局紧紧围绕统计中心工作,聚焦经济社会运行,及时发布统计数据、统计公报和统计年鉴,强化统计数据解读,召开3场新闻发布会,有效引导社会预期。2023年共在政府网站主动公开统计信息24篇信息,部门动态信息51篇。三务公开信息平台发布33条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3年度,我局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制度,及时回应办理社会咨询,共办理回复依申请公开事项1件,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结,未发生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被投诉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鄂伦春自治旗统计局认真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对涉密信息及统计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对外提供、泄露的统计数据,坚决不予公开,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按要求及时修改网站信息错敏词,定期排查个人隐私信息情况。2023年,鄂伦春自治旗统计局未出台规范性文件,未发生网络失、泄密事件及重大网络舆情事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加强局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建设工作,及时准确发布社会公众关心的热点信息,及时更新维护“鄂伦春自治旗统计微讯”微信公众平台,2023年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18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方面。一是加强组织保障。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纳入局机关办公经费统筹。二是加强制度建设。修订完善我局政务公开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流程、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信息发布协调工作制度等方面进行详细规范。2023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2023年,统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统计数据发布还存在不够及时的现象。
改进措施:积极借鉴先进单位成功经验,加大培训力度,增强服务意识,提高业务水平,及时发布统计数据,坚决维护和保障社会公众对统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3年度,鄂伦春自治旗统计局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二)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完成情况
鄂伦春自治旗统计局以阿里河镇红旗广场为主会场,举办了以“经济大普查 数说新时代”为主题的第十四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更进一步有利于社会各界走近统计、了解统计。
鄂伦春自治旗统计局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