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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伦春自治旗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9 来源:鄂伦春自治旗退役军人事务局 字体:[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有关规定编制。本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时间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网站查看(http://www.elc.gov.cn/)。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鄂伦春自治旗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地址: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拓拔鲜卑大街69号,邮编:165450,电话:0470-5625890,电子邮箱:elctyjrswj@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来,我局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以政府门户网站为依托,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增强政策解读回应实效,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加大监督保障力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规范、全面深化。全年在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40条,其中工作动态36条、财政预决算4条有效地借助网络方式提高退役军人和公众对我旗退役军人事务相关工作的知悉度。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鄂伦春自治旗退役军人事务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3年,旗退役军人事务局严格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审核发布制度。所有信息均严格执行“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公开前审查程序,确保信息公开质量,提升信息公开精准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持续优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积极拓展信息公开广度和深度。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作用,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向社会公众提供全面、准确、及时的统计信息和咨询服务。

(五)监督保障情况

    明确综合办公室室负责政府信息发布内容的监管,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和网站信息发布相关要求。对信息发布、隐私保护、数据安全等方面进行监管,进行自我监管和评估,促进信息发布的规范化和良性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主动性不强,存在相关栏目不及时更新的情况;二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全面,形式单一,有待进一步充实。

改进措施:进一步明确单位职责和运行管理制度规范,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检查,确保信息更新及时、内容全面、表达准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费情况

         2023年,鄂伦春自治旗退役军人事务局未发生信息处理费。

(二)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开展完成情况

 一是旗退役军人事务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信息发布工作机制和工作职责,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信息资料报送渠道,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开展。

二是加强工作人员对全局工作信息进行梳理,最大限度地把政策、法规、政务动态及时对外公布,增加信息公开的透明度,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宣传力度,在方便服务对象的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为使政府信息公开扩大影响,在部分重要工作和活动开展时,我局还主动与融媒体合作进行宣传。

三是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鄂伦春自治旗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强化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规范全局信息公开工作。

四是我局信息公开工作遵循《条例》相关规定,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包括履职依据、机关简介、权责清单、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公开目录、公开指南、年度报告、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财政预决算等。

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主要包括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流程、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流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程序,公开发布的信息由办公室主任审核、分管领导审定,重要信息由主要领导审签,做到逐级把关、层层负责。2023年未公开敏感信息、涉密信息,未发生泄密事件。

 

鄂伦春自治旗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