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有关规定编制。本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时间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网站查看(http://www.elc.gov.cn/)。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鄂伦春自治旗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青年路医保楼,邮编:165450,电话:0470-5627646,电子邮箱:elcylbz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旗委、旗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关注关切,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有力发挥了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优环境职能,为鄂伦春自治旗高质量发展积极贡献“公开”力量。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1、主动公开情况。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以呼伦贝尔市政府网站集约化管理平台、鄂伦春自治旗三务公开信息平台和“鄂伦春自治旗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为载体进行公开工作。一是及时公开和涉及公众利益的、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2023年通过呼伦贝尔市政府网站集约化管理平台发布各类工作动态和医疗保障服务信息共计50条,通过鄂伦春自治旗三务公开信息平台公开各类信息共计85条,“鄂伦春自治旗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20余条。全面推进12345政务服务热线工作,本年度受理各类工单共计458个,响应率达95.85%,办结率达100%,满意度达99.13%。
2、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2023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年收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投诉举报,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有序运行,领导高度重视,局办公室具体负责统筹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专人为信息管理员,做到定期维护、按时规范答回复,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动态调整机制、信息发布机制,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加强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微信公众号“鄂伦春自治旗医疗保障局”有专人负责新媒体运维,订阅用户已达4500余人,发布内容权威准确、通俗易懂、形式多样、易于传播,每周固定发布信息,2023年共发布220余篇。
5、监督保障情况。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确定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并落实具体工作人员1名。开展工作培训1次,进一步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不够全面,公开的信息质量也不高。二是政务公开相关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培训,广泛宣传,在提高认识上下功夫,组织相关工作人员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政务公开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使其充分认识到政务公开的重要性;二是加强热点公开,扩展公开内容,在贴近群众上下功夫;三是健全公开机制,规范公开程序,根据医保政策调整及时更新办事指南等,不断充实网站问答知识库内容,方便群众获取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3年度,鄂伦春自治旗医疗保障局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二)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完成情况
我局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严格做到信息及时、准确公开。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分管领导付总责,各科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公开信息一律经科室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审查签字,并由办公室专职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收集和发布。二是完善公开内容。2023年,我局通过呼伦贝尔市政府网站集约化管理平台发布各类工作动态和医疗保障服务信息共计50条,通过鄂伦春自治旗三务公开信息平台公开各类信息共计85条,通过“鄂伦春自治旗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20余条。及时公开医保领域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并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在提升信息质量和时效性方面下功夫,保障公众的知情权。三是全面推进12345政务服务热线工作。本年度受理各类工单共计458个,响应率达95.85%,办结率达100%,满意度达99.13%。
鄂伦春自治旗医疗保障局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