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有关规定编制。本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时间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网站查看(http://www.elc.gov.cn/)。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鄂伦春自治旗政务服务局联系,地址: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拓拔鲜卑大街33号,邮编:165450,电话:0470-5621203,电子邮箱:elczwgk001@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鄂伦春自治旗政务服务局坚持以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维护和更新本局公开的政府信息,其中我局主动公开发布信息82条,涉及政府信息公开、领导信息、公共资源交易、规划信息等重要政务信息。我局在加大公开力度、完善公开制度、健全工作机制方面凸显工作成效,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也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明确由局分管领导统筹,局业务股专职负责,局办公室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网站信息发布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严格信息公开操作程序,公开发布的内容形成纸质存档集中管理,不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和规范化。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信息公开主要通过鄂伦春自治旗政务服务局公众号和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众号,共计发布600余条信息。我局指定专人负责相关工作,积极配合开展信息发布、问题整改、等各项工作,保障了平台安全稳定运行。
(五)监督保障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制度,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政务公开落到实处。主动接受上级政务信息公开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主动接受监督和指导,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细处。在应对社会评议方面,严格按照应该公开尽公开,确保信息公开的安全性、准确性,主动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2023年度,我局在政务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重点领域信息主动公开仍需深化,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和专业性仍需加强。
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主动公开力度。不断提高政务公开意识,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丰富政策解读形式。二是提升政务公开队伍建设。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指南,加强队伍人员主动学习意识,提高对新人培训的重视程度,全面提升政务公开队伍能力和水平。三是加强政务公开指导,进一步规范栏目建设,持续统筹做好全旗政务公开指导和管理,推进政务公开健康有序发展,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2023年,鄂伦春自治旗政务服务局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政务公开工作开展完成情况
鄂伦春自治旗政务服务局本着加强公开平台建设,打造多渠道公开载体。坚持以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网站为主平台,以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以及公众号等为辅助手段,着力搭建高效便捷、渠道多元的公开载体,为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更加便利的条件。一是提升政府网站作为全旗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已完成呼伦贝尔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改造,2023年,共发布政府信息6506条。二是常态化开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基层政务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工作。2023年截至目前,公开政府文件13条,政府办公室文件3条,部门文件21条,乡镇文件12条,政策解读90条(其中文字解读15条、视频解读62条、图文解读10条、动漫解读3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525条,刊发政府公报电子版6期,公开政府党组会9次。同时我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公开39个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按照“旗长信箱”写信须知要求,关于检举、揭发、信访等信件不做受理,2023收到旗长信箱留言26条,已办结26条。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务新媒体监管,2023年,全旗政务新媒体共42个,已全部录入全国政务新媒体报送系统,各新媒体账号运转正常。四是全面落实全区招商引资暨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在旗人民政府网站新增“招商引资”“助企纾困”“惠企专区”等子栏目,及时发布公开全旗招商引资系列优惠政策,厚植发展沃土,全力服务鄂伦春自治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
鄂伦春自治旗政务服务局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