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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鄂伦春自治旗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9 来源: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鄂伦春自治旗分局 字体:[ ]

2023年,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鄂伦春自治旗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根据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实际,编制此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有关规定编制。本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时间期限为20231月1日至2023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网站查看(http://www.elc.gov.cn/)。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鄂伦春自治旗分局联系,地址:鄂伦春旗阿里河镇育才街42号,邮编:165450,电话:0470-5624274,电子邮箱:elchbj2019@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鄂伦春自治旗分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生态环境质量、生态环境行政审批、生态环境监管执法等重点内容,不断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2023年,我分局共通过鄂伦春政务网公开各类生态环境信息119条,其中“法定主动公开内容”64条(机构简介信息1条、领导简介1条、政策文件信息2条,环境监测信息31条,环境宣教信息1条,财政预决算信息2条,行政执法等信息12条,行政许可信息14条),“生态环境”专栏41条,“污染防治攻坚战”专栏14条;二是2023年10月底开通“鄂伦春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以来,共发布信息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于依申请公开的相关规定,在鄂伦春自治旗政府门户网站设置依申请公开专栏,便于广群众及时、准确的申请政府信息。2023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强化组织领导。由分局主要负责同志牵头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职责,2023年度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再次调整明确办公室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牵头科室,负责调度监管,推进、指导、协调、督促各股室站队开展日常政务公开工作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为加大生态环境系统新媒体矩阵建设,按照自治区宣教中心要求,2023年我分局开通了鄂伦春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10月底以来共公示各类生态环境信息6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

分局办公室定期对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上存在的表述错误、错字、断链等信息进行排查清理,有效保障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2023,我局能够按照政务公开相关规定对生态环境保护信息进行公开公示,但公示内容的形式还不够丰富。

改进措施:强化创新意识,创新公开形式。通过更加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3年,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鄂伦春自治旗分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是2023年我局未制发过规范性文件。二是2023年我分局未接到依申请公开申请,后续在接到依申请公开申请后,我局将依据更新后的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模板,认真撰写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要求进行答复。三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力度,定期对各栏目更新情况进行汇总,督促相关股室、中心、大队更新网站信息。

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鄂伦春自治旗分局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