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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伦春自治旗信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9 来源:鄂伦春自治旗信访局 字体:[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有关规定编制。本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时间期限为20231月1日至2023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网站查看(http://www.elc.gov.cn/)。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鄂伦春自治旗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拓拔鲜卑大街33号,邮编:165450,电话:0470-5621203,电子邮箱:elczwgk001@163.com

一、总体情况

旗信访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上级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部署,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科室以及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定期部署工作任务,细化措施,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我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信访工作特殊性,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着力提高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依法依规全面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未接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信息公开工作严格遵循“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相应的审批程序和操作人员、审批人员的责任与权限,加强对上网信息的保密管理,严防涉密信息上网。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3年,我局在旗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平台建设,不断强化政府网站意识形态安全保障。及时准确公开政务信息,提供便捷政务服务,及时处理和反馈公众的意见建议,进一步规范信息管理和平台建设。

(五)监督保障情况

坚持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核制,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自觉接受上级及群众的监督,不断提升相关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切实抓好任务落实,确保信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旗信访局人员少、工作任务繁重,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均为兼职人员,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政策规定的主动性、积极性还不够强,处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水平还有待提高。

(二)改进措施

旗信访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干部学习计划,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等文件,提高干部处理信息公式工作的能力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费情况

2023年度未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费用。

(二)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把政务公开工作纳人重要议事日程,局主要负责人亲自抓 分营负责人具体抓。局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动工作,抓好工作安排部署,将任务细化分解,明确要求、落实措施、加强指导,确保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加强督查考核。严格按照上级关于政务公开督查考核要求,定期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自查和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鄂伦春自治旗信访局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