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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伦春自治旗水利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9 来源:鄂伦春自治旗水利局 字体:[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有关规定编制。本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时间期限为202311日至202312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网站查看(http://www.elc.gov.cn/)。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鄂伦春自治旗水利局联系,地址: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文化街49,邮编:165450,电话:0470-5621347,电子邮箱:elcqslj@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水利局公开文件3个。水利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强化组织领导,调整充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并且按照相关要求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及时准确公开,提升信息质量,充分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效性和全面性。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水利局依申请公开文件0个。水利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坚持依法规范办理,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水利局指定专门人员管理此项工作,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信息公开工作,依法确定局机关信息(文件)公开属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 

(四)平台建设情况。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信息公开形式,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五)监督保障情况。水利局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工作实际,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及时组织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督查检查。对主动公开的信息,重点对公开的格式、内容、时效等进行梳理,进一步督促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对照政务公开新要求,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几个方面的不足:一是各股室对政务公开的意识有待加强,公开内容形式不够丰富;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相对薄弱,形成工作成果、典型经验较少。

改进措施: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进一步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充分调动各室工作积极性。

二是严格落实已申请公开机制规范依申请公开收发、承办、答复、归档等工作流程;抓实政务信息上报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费情况:2023年,鄂伦春自治旗水利局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二)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2023年,水利局着眼于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和监督机制,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坚持“规范、明了、方便、实用”的原则,在办公场所大厅设置了公示栏和监督台,凡涉及组织人事、资金使用的都及时公开。

鄂伦春自治旗水利局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