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伦春自治旗自然资源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9
来源:鄂伦春自治旗自然资源局 字体:[大 中 小]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有关规定编制。本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时间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网站查看(http://www.elc.gov.cn/)。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鄂伦春自治旗自然资源局联系(地址: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育才街10号,邮编:165450,电话:0470-5623774,电子邮箱:elczrzyj@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2023年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鄂伦春自治旗自然资源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紧紧围绕以市自然资源局、鄂伦春旗委、政府为中心开展工作,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不断规范信息内容,创新工作形式,提高工作水平,积极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年公开行政许可71个,行政处罚15个,行政事业性收费52.4万元。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23年我局办理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7份。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鄂伦春自治旗自然资源局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局主要负责人为政府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主要责任人,科室负责人和信息发布人为直接责任人。我局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和管理,完善了各项政务公开制度,严格政务公开程序,做到了各类信息资料及时准确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鄂伦春自治旗自然资源局将鄂伦春政府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由专人负责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发布工作,为提供方便、快捷的信息获取渠道,着力打牢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支撑和平台。同时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依托“鄂伦春自治旗自然资源局”平台发布各类公开信息,做到公开透明。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由局分管领导亲自监督指导,不定期对网站的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并要求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开展工作。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71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5 |
行政强制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52.4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9 | 0 | 0 | 0 | 0 | 0 | 9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9 | 0 | 0 | 0 | 0 | 0 | 9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七)总计 | 9 | 0 | 0 | 0 | 0 | 0 | 9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3年,我局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同时存在一些有待改进的问题。如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深度还有待进一步延伸,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还有待进一步拓展;对《条例》的学习不够、理解不深,工作较为被动,主动公开信息不全,更新不及时,解读不到位,公开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等问题。
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将政务公开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拓宽政务公开领域,创新政务公开形式,提高工作透明度。
二是加强对《条例》学习和宣传贯彻,进一步提高对政府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三是加强组织领导监督,强化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确保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鄂伦春自治旗自然资源局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二)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完成情况
1.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及发布工作。我局根据政府清理文件要求,就清理工作范围、做法、方式进行了明确。按照“谁起草实施,谁负责出清理意见”的原则,对我局制发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及我局以政府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2.加强政策解读工作。加强《条例》的宣传贯彻。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加深群众《条例》的了解程度。同时,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推进新《条例》宣传贯彻工作深入落实。
3.提升依申请公开规范化办理工作。我局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严格要求各业务股室具体负责人按规定受理申请并答复申请人,同时进行登记备案。
4.提升信息质量和时效性。2023年,我局严格要求各业务股室具体负责人及时提供并更新各类信息,按照月度信息发布情况以及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做好查缺补漏工作。
5.推动政策文件精准推送工作。我局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对政策进行宣传、解读,提高政策知晓率和覆盖面。针对不同情况,进行差异化政策宣讲,做到“一问题一解决”实现政务公开服务的精准化。
鄂伦春自治旗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