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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伦春自治旗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9 来源:鄂伦春自治旗工业和信息化局 字体:[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有关规定编制。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时间期限为20231月1日至2023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网站查看(http://www.elc.gov.cn/)。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鄂伦春自治旗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地址: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青年路人社局四楼,邮编:165450,电话:0470-5626611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本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通过加强领导、优化载体、加强培训等方式,贯彻落实《条例》,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主要工作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全年累计在政府门户网站更新机构概况更新6条,其中信息公开指南1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1条,直属机构1条,内设机构1条,机构职能1条;其中,在机构信息中重点公开了本单位2023年领导班子成员情况和工作分工情况,并对本单位的内设部门及其主要职能进行了详细介绍。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举报、投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3年我局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一事一审”制度和“三审”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审批制度、审批程序,明确了操作人员、审批人员的责任与权限。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单位主要领导为信息公开发布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信息公开发布人员、稿件编辑人员为具体责任人。进一步明确各股室职责,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根据相关规定严格规范发布流程和时限要求。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查制度,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做好信息发布前保密审查工作,确保公开信息的安全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及时在政府门户网上公开,接受公众的监督,进一步拓宽优化了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确保政府信息全面有效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鄂伦春自治旗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还不够,信息公开不够规范;二是信息公开的透明度还不够,覆盖面不够广,内容不够具体完善;三是信息公开工作长期由专人兼职,工作缺乏积极性。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及时了解各股室最新政务信息,严格按照上传流程,积极组织信息上传;二是进一步规范公开程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核、管理,确保政府信息发布准确、及时、规范;三是抓好学习培训工作。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及时组织工作人员开展学习培训活动,提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3年,鄂伦春自治旗工业和信息化局为产生信息处理费。

 (二)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开展完成情况

    2023年以来,鄂伦春自治旗工业和信息化局紧紧围绕自治区、市、政务公开工作,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持续强化主动公开力度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加强政策文件规范公开。努力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鄂伦春自治旗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