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鄂伦春自治旗发改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有关规定编制。严格信息发布程序,切实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鄂伦春自治旗发改委办公室联系(通讯地址: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中央大街老政府办公楼二楼南侧216室,邮编:165450,电话:0470-5622405,电子邮箱:fgj2405@163.com)。现将2023年度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努力完成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动政务公开不断向常态化、标准化、规范化迈进。按照自治区和呼伦贝尔市及鄂伦春旗关于全面落实政务公开要点的部署要求,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丰富工作内容。以贯彻《条例》为主线,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聚焦社会公众关注关切,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旗发展改革委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71件。公开内容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年度报告、权责清单、行政许可结果、行政其他管理服务事项结果、规划计划、政策解读、重大项目进展信息和审批信息、人大政协提案办理情况、财政预决算、行政审批办事指南等。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为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答复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格式、内容规范,用词准确、严谨,依法依规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2023年,鄂伦春自治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
(三)政府信息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情况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2023年鄂伦春自治旗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完善《鄂伦春自治旗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完善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推进、协调;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有序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四)平台建设情况
2023年,我委按上级要求,对本单位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制度、机关简介、财政预决算、主动公开文件等栏目信息及时进行更新维护,可通过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部门信息公开”栏目鄂伦春自治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专栏查看我委工作职能、机构设置、通讯地址、主要负责人等信息,全面展现政府机构权力配置情况、我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贯彻自治区、市、旗三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切实发挥部门职能职责,接受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及同级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的监督考核。保障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畅通,及时更新门户网站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2023年度无因信息公开不到位追责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1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投资类审批、企业投资类备案等文件公开效率有待提高。二是政务公开的质量水平有待提高。相关办事流程、重大政策措施解读的针对性、质量和效果与群众的需求仍有差距,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改进措施:一是明确专人依规上报,专人专项做到即时公开公布。二是继续加强《条例》学习,全面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确保信息公开水平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务公开要点落实情况
1、全面推进12345政务服务热线工作。旗发改委高度重视“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受理各类工单28个,响应率100%,办结率100%,满意度100%。
2、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及时调整依法公开本单位及其下属事业单位工作职能、机构设置、通讯地址、办公时间、主要负责人等信息,确保全面展现政府机构权力配置情况。
3、建立健全信息管理、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公众参与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3年鄂伦春自治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鄂伦春自治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