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有关规定编制。本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时间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网站查看(http://www.elc.gov.cn/)。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鄂伦春自治旗公安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青年路西50米,邮编:165450,电话:0470-5623563,电子邮箱:2976911679@qq.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鄂伦春旗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年通过政府网站及平安鄂伦春微信公众平台等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等方面的基本情况,围绕公安工作各项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切实抓好职责职能,有效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3年以来,在平安鄂伦春旗公众号上大力宣传警务信息,利用微信公众号发布、转载文章300余篇,有效宣传树立了鄂伦春公安良好形象。其中,在各类主流媒体、网站新媒体发布稿件160余篇次。
(二)依法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和管理,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严格落实审核制度,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严格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做到公开事项有序有章,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安全、及时、准确。
(四)平台建设情况。2023年,鄂伦春旗公安局通过政务公开专栏及平安鄂伦春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文件,保证网站各栏目及时更新。
(五)监督保障情况。鄂伦春旗公安局健全组织机构,进一步明确局机关各部门的工作责任、将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到各部门,推动此项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保证政务公开工作有效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650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470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由于信息公开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受众多,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公开意识仍不够强,更新信息公开不够及时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策解读的及时性和社会关切的回应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
(二)改进措施
一是完善信息公开管理机制。不断规范政务公开行为,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二是提高政策解读和回应社会关切成效,政策解读文字力求通俗易懂,回应社会关切和公众留言办理主动及时,解答准确有效,提高政民互动效率。三是进一步加强各部门沟通协作,做好各项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费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3年度,鄂伦春自治旗公安局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完成情况
2023年,鄂伦春自治旗公安局在旗委、旗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密结合公安工作,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突出公开重点,提高信息公开水平。一是加强政策解读工作,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互联互通,切实发挥政务新媒体重要平台作用,推动政务新媒体矩阵整体联动。二是提升依申请公开规范化办理工作,明确涉及政务公开信息依申请工作的业务范围和办理流程。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明确了从申请受理、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一系列流程的责任分工,真正实现流程清晰、责任到人。三是提升信息质量和时效性,及时更新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指南、领导简介和机关简介等信息。积极参加旗政府举办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四是推动政策文件精准推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将政务公开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拓宽政务公开领域,创新政务公开形式,提高工作透明度。
鄂伦春自治旗公安局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