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有关规定编制。本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时间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网站查看(http://www.elc.gov.cn/)。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人民政府青年路东60号,邮编:165450,电话:0470-5625173,电子邮箱:afc992428@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旗委、政府中心工作,通过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网站乡镇动态栏目、政务信息公开专栏等载体按规定主动公开,本年度在政府网站平台发布信息328条,严格内容审核,突出公开重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人民政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依申请公开的有关规定,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为申请人依法申请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本年度,我镇未收到依申请公开请求,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进一步规范信息管理,保持专人专岗高效运作政府信息公开体系,确保政府网站实时更新、及时纠错且冗余信息得以及时清除。优化并丰富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规章制度,明确了信息公开的具体范围、核心内容及适宜形式,坚持“先审后发”的原则,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真实、及时、有效、安全,强化政府信息管理,推动各项任务的高效落实。
(四)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平台建设情况
为不断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利用政务新媒体传播渠道,丰富信息公开的方式和途径,及时发布重要工作信息、政策解读等,确保人民群众能够在多种渠道获取政务信息并深入了解相关政策。同时,扎实开展舆情收集、分析、处理和反馈工作,确保回应时效性和保障内容质量,有效增进干部与群众之间的沟通与互动,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效能。2024年,公众号“魅力阿里河”发布628篇,视频号57篇。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围绕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薄弱环节和瓶颈问题加大政务公开绩效考核力度,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建设,以考核推动工作,提升工作。二是开展日常督促检查。按周开展政府网站更新情况检查整改,及时通报违规情况,落实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政策文件公开不全面,细节缺失,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具体适用范围、申请流程等未完整呈现。一些政策解读不到位,专业术语多,解读材料缺乏,公众难以理解。同时,项目进展等动态信息更新不及时,内容滞后。二是主要依赖政府网站和公告栏等传统渠道,信息传播途径有限,导致部分企业和群众难以及时获取信息。三是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对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等方面的监管力度不足。投诉反馈渠道不畅通,公众的疑问和问题不能及时得到处理和回复。
(二)具体改进措施
一是明确信息公开范围和标准,确保政策文件等信息完整准确发布。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同步提交解读方案和材料,丰富解读形式,如图文、案例等,增强可读性。二是除传统渠道外,利用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及时推送信息。建立信息公开集成平台,整合各类信息资源,提供一站式查询服务。三是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监督考核机制,定期检查和评估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关注互动交流平台,及时回复公众询问和投诉,做到限时回复、跟踪处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人民政府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