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2024年乌鲁布铁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时间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以从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elc.gov.cn/)查阅。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乌鲁布铁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鄂伦春自治旗乌鲁布铁镇库图日奇街,邮编:165472,电话:0470-5918004,电子邮箱:wlbtzb@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乌鲁布铁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这两件大事,加快转变政务公开职能,着力提高政策公开质量,夯实公开工作基础,充分发挥公开在促落实、强监管方面的功能,积极助力为民政府、法治政府、效能政府、数字政府、廉洁政府建设,全力推动鄂伦春自治旗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镇及时更新了领导简介、机关简介、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信息,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全镇各类信息共5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本年度鄂伦春自治旗乌鲁布铁镇人民政府未受理到依申请公开件,未收到公众申请要求公开的其它方面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把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依法行政工作之中,进一步明确责任、分解任务、抓好落实,确保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明确了政务公开的具体责任人,把政务公开和信息化工作作为每月的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完善了各项政务公开制度,严格政务公开程序,做到了各类信息资料及时准确公开。
(四)平台建设情况。乌鲁布铁镇政府将鄂伦春自治旗政府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由专人负责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发布工作,为提供方便、快捷的信息获取渠道,着力打造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支撑和平台。同时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依托“乌鲁布铁镇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公开信息,本年度累计发布信息610余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为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深化主动公开内容,我镇逐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在建立“政务公开专区”的同时,健全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及时对信息更新不及时、处理申请不规范、群众反映不满意的现象进行整改,强化监督检查,对信息公开不正确、不及时等违反公开条例的行为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进一步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纸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尚结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度和广度有待提升。二是政策解读针对性和实效性需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我镇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加强专业知识学习。坚持常态化开展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知识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水平,提升业务人员政策把握能力、答疑解惑能力和回应引导能力。二是持续加大政策解读力度,丰富解读形式,充分运用文稿解读、图解图表等形式,及时准确发布相关信息,及时回应群众诉求、社会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鄂伦春自治旗乌鲁布铁镇人民政府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鄂伦春自治旗乌鲁布铁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