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有关规定编制。本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时间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网站查看(http://www.elc.gov.cn/)。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鄂伦春自治旗应急管理局联系,地址: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红旗大街1号,邮编:165450,电话:0470-5621604电子邮箱:elcajj@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4年度,我局主动公开安全生产、森林草原防灭火、防汛抗旱和防灾减灾等方面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3件、实施行政处罚类信息6件、收支及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2件、应急管理工作信息6件。
(二)依申请公开申请情况
2024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始终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力度,将政府信息管理工作视为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环节,多管齐下,不断优化信息管理体系。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力度。积极拓展业务涉及的各个领域,主动公开相关信息,让民众对政府工作有更全面的了解。二是严格把控信息内容的质量,要求所有公开信息做到内容准确、完整,杜绝模糊不清或存在歧义的表述。同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标准,对不同类型的信息进行分类整理,使公开内容更具系统性和条理性。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栏目建设。建立常态化的信息发布数量监测机制,对现有栏目进行全面梳理与规范设置,依据各栏目的功能定位和公众需求,科学合理地规划信息发布内容,以便公众能够全面、系统地了解我局的工作动态和相关政策,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与成效 。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对现有的政务公开相关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和健全完善,确保各项制度既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又贴合工作实际需求。二是对政务公开工作流程进行优化改进,简化繁琐环节,提高工作效率,从而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有条不紊地高效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6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政务信息未能在第一时间向公众公开,存在一定的延迟现象,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众对信息的及时获取与有效利用。二是各栏目之间政务信息发布的数量存在失衡情况,个别栏目则内容相对匮乏,这种不均衡的状况不利于公众全面、系统地了解我局工作动态与相关政策。
改进情况: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局积极进行改进,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及时、高效完成。一是优化信息审核流程,简化不必要的审核环节,制定标准化的审核清单和流程指引,明确各审核节点的办理时限,避免因内部流转造成延误。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参加信息发布培训,提高对信息时效性重要性的认识,掌握快速采编、审核、发布信息的技能,平衡好各栏目发布的内容,提升整体工作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鄂伦春自治旗应急管理局于未收到信息处理费。
鄂伦春自治旗应急管理局
202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