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有关规定编制。本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时间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网站查看(http://www.elc.gov.cn/)。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鄂伦春自治旗自然资源局联系(地址: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育才街10号,邮编:165450,电话:0470-5623774,电子邮箱:elczrzyj@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2024年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积极发布政务信息,提供政务公开服务,主要内容包括:行政许可和其他管理服务事项公开公示、社会群众关注热点、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进展、综合政务。全年公开行政许可54个,行政处罚45个,行政事业性收费58.29万元。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24年通过市自然资源局转发、网站、邮寄等渠道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办理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份,均在规定时间内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保证公开信息内容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准确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各类窗口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等覆盖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网址等内容及时更新发布。进一步规整政务信息排版格式,对上级检查所发现错字、表述不清等问题及时修改。加强本部门信息管理,进一步规范公文标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有关事项,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发布协调机制,规范公文公开属性,认真做好政府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和移交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范围和内容,结合机关工作实际,按要求做好各类栏目信息发布频率管理工作,确保网站信息发布内容准确、格式规范,拓宽信息公开渠道。通过旗政府门户网站、“三务”公开平台、“鄂伦春自治旗自然资源局”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落实社会评议机制,全年未发生违反因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被上级主管部门追究责任的情况。严格执行内容发布审核制度,先审后发,对于公开内容把好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避免出现漏报、误报、错报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4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45
行政强制
3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8.2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政务公开中缺少政策解读;二是部分行政许可和其他管理服务事项公开公示不及时。
改进情况:持续推进政策解读与回应,加强解读回应力度,注重政策解读的主动性、时效性和多样性。增加同各业务股室人员沟通联络,及时公开相关管理服务事项。进一步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学习,以更加认真谨慎的态度完成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鄂伦春自治旗自然资源局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鄂伦春自治旗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