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政务公开 > 鄂伦春自治旗林业和草原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鄂伦春自治旗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0 来源:鄂伦春自治旗林业和草原局 字体:[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制作。全文包括总体情况、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举报投诉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处理情况、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鄂伦春自治旗林业和草原局联系(电话:0470-5622143)。

一、总体情况

2024年鄂伦春自治旗林业和草原局根据部门工作职能,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始终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单位日常工作议事日程,公示需要公开信息,发挥政务公开作用,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遵循公平、公正、合法、便民的原则,及时、主动公开林草行业的政府信息,积极扩展公开渠道和公开形式,强化政策解读回应,全面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全年累计主动公开信息2条。单位机关简介1条,机构领导信息1条。2024全年重新梳理公布权责清单共170个,其中行政许可13个,行政处罚事项清单129个,行政强制事项9个,行政征收事项3个,行政监督检查事项15个,行政奖励1个行政给付0个,其他行政权力0个。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鄂伦春自治旗林业和草原局无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鄂伦春自治旗林业和局紧密结合林草工作实际,加大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力度,积极抓好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信息公开形式,拓宽信息公开渠道,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四)平台建设情况

通过政府网站、三务公开政务、官方公众号等多种渠道主动公开大量信息,包括政策法规、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等情况2024年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信息174条,阅读量达17000余次,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  

(五)监督保障情况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责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的工作格局,保障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有序开展。同时借助外部渠道政务热线12345民意调查、网络舆情监测、企业和社会组织反馈等了解民众对民生问题的诉求。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举报、投诉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处理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存在问题

1.公开内容针对性不强:公开的信息未能充分考虑不同受众群体的需求。面向普通民众的信息过于专业、晦涩难懂;而针对特定行业或群体的信息又缺乏深度和专业性,无法满足其实际需求。

2.信息公开回应不及时:面对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和咨询,有时不能在第一时间做出回应,或部分信息公布不够及时、更新较慢

(二)整改措施

1、加强内容审核:建立严格的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明确信息提供、审核、发布等环节的责任主体,确保信息内容完整、准确。在发布重要政策文件时,同步提供详细的解读材料,从多个角度进行阐释。

2.缩短回应时间提高回应质量:安排专人及时回应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及咨询,加强对回应人员的培训,提升其业务能力和沟通技巧。回应内容围绕公众关切点展开,为公众提供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六、其他需要报告情况

本年度鄂伦春自治旗林业和草原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鄂伦春自治旗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