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诺敏镇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在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elc.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鄂伦春自治旗诺敏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联系(电话:0470-5946089)
一、总体情况
鄂伦春自治旗诺敏镇人民政府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架构和责任分工,确保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相关单位积极参与。通过细化工作要点,明确各单位职责,形成“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推进。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我镇在政务公开和基层信息公开共主动公开212条信息,其中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和鄂伦春自治旗关于“三农”工作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情况5条;政府及各站办所职责权限、办事流程、办事纪律、服务承诺等事项6条;围绕旗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提出的重要事项进展和完成情况;对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奖惩情况,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依法应当公开的突发事件及处理情况6条,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情况;向社会承诺办理的事项及其完成情况4条,本地区社会公众普遍关心的热点、焦点等情况6条,本地区社会公众普遍关心的热点、焦点等情况。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宅基地使用审核情况;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产资源开发和利用情况等5条、其他栏目信息83条。(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本年度鄂伦春自治旗诺敏镇人民政府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镇围绕镇中心工作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重点推进决策和实施过程的公开,包括行政权力执行结果、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年度财政预算和决算、乡村振兴、社会救助、就业保险、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工作。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多种渠道发布信息,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全面性。
(四)平台建设情况。我镇政务公开平台的建设旨在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提升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积极落实政务公开要求,对政务公开平台进行升级改造,实现政务公开的信息化和规范化,全年共发布各类政务信息212条,涵盖政策文件、工作动态、财政报告等多领域。
(五)监督保障情况。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由主要领导牵头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和单位的工作职责,确保事事有人抓、层层抓落实。规章制度和流程规范,制定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的规章制度,规范信息发布程序,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严肃性。监督检查机制,建立政务公开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1、基础信息公开的规范性有待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梳理更新不到位,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撰写质量有待提升;2、主动公开发布不够规范全面。信息发布不及时,信息内容不全面,执法信息公开存在问题;3、政务公开系统运维存在疏漏。人员管理混乱,整改问题效率低.
(二)改进情况。1、规范政务公开内容。进一步完善政策文件公开制度,逐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加强信息发布时效性;2、完善政务公开保障措施。强化政务公开的培训交流,提升对政务公开的宣传推广意识;3、拓展公开渠道,提升互动回应能力。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建立政民互动机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鄂伦春自治旗诺敏镇人民政府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鄂伦春自治旗诺敏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