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elc.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鄂伦春自治旗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470-5621203,电子邮箱:elczwgk001@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鄂伦春自治旗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呼伦贝尔市政务公开工作部署,深入解析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工作。2024年,通过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务信息3103条,其中:概况类信息27条、政务动态信息1979条、通知公告333条。信息公开目录更新量1097条。解读政策信息64条,其中:视频解读42条、图文解读9条、动漫解读3条、文字解读4条、新闻发布会5次、在线访谈1次。政府网站总访问量221247次,独立用户访问总量109668个。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流程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件,为社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更加精准指引。进一步优化接收、登记、转办、答复、存档等依申请办理流程,切实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年度办理申请总数9件,其中:予以公开4件、无法提供2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信息)、部分公开1件、撤销2件。所有申请均在法定时限内规范答复,按期办结率100%。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坚决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信息发布“三审三核”制度,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坚决防止出现失泄密事件和“黑词黑链”现象。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实质性审查,确保公开依法规范、稳妥安全。2024年清理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新增规范性文件1件,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共计18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优化政府门户网站建设,规范有序发布各类政府信息,完善信息检索、查阅、下载等功能。持续推进政务新媒体减量提质工作,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摸底排查脱管漏管账号。2024年,注销账号3个,目前纳管账号43个。积极搭建线上政民互动平台,畅通公众诉求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回复办结政府网站旗长信箱留言23条,办结留言23条,留言办结率100%。
(五)监督保障方面
鄂伦春自治旗持续做好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内容的监督保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考核,对全旗各相关部门实行定期排查、不定期通报,对发现的问题即查即改。2024年,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社会评议1次,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3
18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45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1007
行政强制
535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17.2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到位。有的旗直部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上不主动、不积极,成效不明显。二是政务公开人才队伍建设相对滞后。大部分单位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多为兼职人员,能力参差不齐,政务公开工作质量难以保证。
改进情况:一是提升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呼伦贝尔市政府信息公开部署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一项长期化、日常化和制度化的工作牢牢抓在手上,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二是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力度,着力建设一支新时代高素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三是压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三审三核”制度,强化督促指导,推动各乡镇和相关部门严格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高质量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鄂伦春自治旗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