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规格:副科级
二、主要职责:
1.承担房屋征收与安置政策宣传,组织房屋调查记录工作。
2.承担房屋征收安置方案的技术指导工作;征求、汇总社会公众意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3.承担签订房屋征收安置协议、征收房屋拆除及与之相关工作。
4.承担房屋征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公益服务工作。
5.承担房屋征收安置纠纷和信访的调解工作。
6.承担房屋征收安置数据信息统计和档案资料及房屋产权产籍整理工作
7.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三、通讯地址:鄂伦春自治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邮政编码:165450
五、工作电话:0470-5626566
六、办公时间:9:00-12:00,14:00-17:00
七、负责人:孟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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