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伦春自治旗吉文镇人民政府,是负责鄂伦春自治旗吉文镇人民政府(简称吉文镇政府)日常工作的综合性办事机构,为正科级。
一、主要职责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三)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有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四)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民俗习惯;
(六)办理上级人民政府及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
负责镇党委、政府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党委、政府决策的督促检查工作;负责文秘、会务、人事、保密、档案、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后勤保障工作。
(二)基层党的建设办公室
负责指导镇、社区两级基层党组织建设;负责党员队伍管理,指导发展党员、党员教育培训、党员管理监督等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负责群团工作;负责关心下一代工作;负责宣传、信息、意识形态、文化、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统一战线、宗教事务等工作。
(三)乡村振兴办公室
负责执行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工作;负责乡村振兴战略有关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负责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负责生态环境等工作;负责阵容镇貌、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管理等工作;负责辖区内的城镇建设规划、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和组织实施的建设工程的预算审校、招投标等工作;负责辖区内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等工作。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
负责民政、卫生健康、教育体育、科技、残联、统计、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计划生育、退役军人事务服务、社会团体等社会事务性工作;负责“三务”公开工作;负责民族事务、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综合协调公共卫生、动物防疫、食品药品安全和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创建等相关工作;协助开展市场监督、环境保护、老旧小区整治、保障性住房管理等工作。
(五)平安建设办公室
负责应急管理、群防群治、调处纠纷、平安创建、信访维稳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负责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林草、水利建设工作;负责小区内防火防汛抗旱工作;负责网格化等工作。
三、下属机构
(一)党群服务中心
吉文镇党群服务中心(挂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牌子)列入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隶属于吉文镇党委相当于副科级的事业单位。
职责任务:
1、负责党员群众服务项目的整体设置、安排和调度,为党员和群众提供综合性服务支撑平台;
2、负责联系、服务辖区党员;
3、负责党群服务各类活动场所的功能规划、管理和维护以及群众性文化体育服务等工作;
4、负责综合审批的社会保障、医疗保险等便民服务工作;
5、负责公共网络平台管理服务和社区“三务”公开工作;
6、负责拥军优属等工作;承担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走访慰问、信访接待、权益保障等事务性工作;
7、负责志愿者队伍常态化建设,促进文明实践活动持续性开展,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镇级新时代文明实践和志愿服务等工作;
8、负责执行财经政策,加强财政管理和监督,提供公共服务;
9、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通讯地址:吉文镇党群服务中心(吉文镇人民政府院内)
邮政编码: 165463
工作电话: 5621805
办公时间: 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 刘光宇
(二)综合行政执法局
吉文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列入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隶属于吉文镇人民政府相当于副科级的事业单位。
职责任务:
1、受吉文镇政府委托,以镇政府名义开展行政执法工作,集中行使自治区人民政府赋予吉文镇的行政执法权;
2、集中行使旗直有关部门委托的行政执法权;
3、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通讯地址: 鄂伦春自治旗吉文镇人民政府
邮政编码: 165463
办公时间: 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 涂振北
(三)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
吉文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列入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隶属于吉文镇人民政府相当于副科级的事业单位。
职责任务:
1、负责农、林、牧、水等领域技术引进和推广以及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2、负责提供产业信息服务工作,组织开展辖区内社会事业、公共服务基础建设等工作;
3、负责安装、维护广播电视网络和播出设备等技术工作;
4、负责专业培训、病虫害防治、动物防疫等工作;
5、负责防汛抗旱和安全饮水合作组织建设与运行,组织开展水法宣传等工作;
6、负责义务植树、生态绿化、人工造林等工作;
7、负责指导垃圾清运和保洁等工作;
8、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通讯地址: 鄂伦春自治旗吉文镇人民政府
邮政编码: 165463
办公时间: 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 王春林
2022年5月7日
通讯地址: 鄂伦春自治旗吉文镇人民政府
邮政编码: 165463
工作电话: 5936912
办公时间: 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 林 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