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21年鄂伦春自治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28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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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旗直各部门,驻旗有关单位:
《2021年鄂伦春自治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鄂伦春自治旗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下达,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1年鄂伦春自治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2021年,是全面进入“十四五”时期开局之年,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年,如何开好局、起好步,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十分重要。
今年发展计划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呼伦贝尔市委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十四届旗委第九次全会暨全旗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统筹做好各类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开放为动力推动自治旗实现高质量发展。
2021年全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地区生产总值预计增长3%左右;限额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预计实现正增长;粮食总产量保持在11亿斤以上;保障性民生支出稳定增长;城乡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稳步增长;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单位GDP能耗、主要污染物排放、安全生产等约束性指标控制在自治区和呼伦贝尔市要求范围内。
实现上述目标,重点要做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一、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严守生态底线
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旗创建,加强对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区的保护,推进生态保护红线调整优化和城镇开发边界划定工作。加快推进自治区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统筹做好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继续抓好造林绿化、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资源管护等工作。严守耕地保护红线,深入开展农村乱占耕地专项整治行动。深入落实河长制,完成嫩江流域甘河治理和嫩江流域诺敏河防洪治理工程年度任务。保持严厉打击毁林毁草行为高压态势,坚持科学造林,发挥好公益林等重点生态工程作用。继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完善城镇污水处理污水管网建设,加强集中式水源地保护区监管,确保居民饮水安全。
二、加快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积极推进农牧业现代化,优化种植结构,提高农牧业生产自动化、智能化水平。培育壮大优势产业,发展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种养殖业,做强做精绿色有机农畜林产品。抓好传统工业升级优化,积极推动资源型产业向精深加工延伸,稳定提升产业链供应链水平。大力支持农畜林产品加工企业、旅游关联企业、清洁能源企业、商贸物流企业发展,支持规上企业升级转型发展。提升旅游业发展质量,全力创建生态旅游示范旗,国家、自治区级旅游度假区。全面提升旗内旅游景区运营水平,加强景区提档升级、扩大规模、丰富景区产品、加大宣传营销,积极申报拓跋鲜卑历史文化园为国家4A级景区。大力推进冰雪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着力做好冰雪文化旅游路线,加快发展冬季旅游。
三、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扎实做好“三农”工作,促进农牧业高质高效、农村猎区宜居宜业、农猎民富裕富足。推进生态农牧业发展。坚持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继续开展农牧业标准化生产、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行动,抓好农药化肥减量、地膜回收以及秸秆等废弃物综合利用,推进优质粮食工程,粮食产量保持在11亿斤以上。补齐短板,走乡村产业振兴之路。积极培育壮大高质量发展动力源,优化农牧业结构,完善农产品产业链条,突出抓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做好与文化旅游产业扶贫的衔接,选树典型,打造实体民族旅游村,加快完善民俗景区基础设施,加强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深化农村改革,引导农猎民转变经营方式,增加村集体和农猎民收入。继续加强农猎民技能培训,落实促农猎民增收的各项政策,多渠道增加农猎民收入。保护环境,走乡村绿色发展之路。加大农村环境整治力度,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唤醒农猎民“主人翁”意识,从根本上解决环境治理、生态保护问题,有效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全面推进乡村绿色发展。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和新型城镇化战略有效衔接。
四、持续深化改革创新
推进以优化营商环境为重点的全面深化改革,增强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全力优化营商环境。落实《优化营商环境责任分解》,迎接做好2021年自治区营商环境评估工作,全面完成自治区营商环境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持续推进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激发经济发展活力动力,增强市场化改革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着力破解制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培育引进一批优质中小民营企业,激发中小企业发展动力。培育发展新兴业态,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平台经济,做强鄂伦春色商城网站。推进实施宽带接入网、5G无线网等项目建设。
五、统筹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持续扩大有效投资。优化投资结构,全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抓好政府投资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拓宽投融资渠道,用好用活各类投资基金和债券资金,全力争取金融支持,加快推动项目前期工作。加强项目谋划储备,精心谋划和储备一批产业转型、生态环保、科技创新、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充实和完善重大项目库,全面抓好2021年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完善项目建设要素保障。着力解决项目建设中土地、资金等前期要素保障,继续实行一个项目、一名包联领导、一个责任单位、一个工作班子、一个工期计划、一抓到底的“六个一”机制,全力实现保落地、促投资预期目标。
六、做好民生保障工作
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要,推进基本民生兜底保障、养老服务发展、基层社会治理、社会组织管理、公墓整治与殡葬改革、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基层民政工作等重点工作,不断提高民政服务水平。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引导企业吸纳更多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持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着力解决义务教育城乡差距问题。针对疫情带来的问题,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加大投入,积极落实国家、自治区及呼伦贝尔市相关政策。继续巩固和拓展疫情防控成效,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切实保障群众生命和身体健康安全。加大医疗卫生体系重点项目谋划力度,加快推进公共卫生重点项目建设。
现在已全面开启“十四五”新征程,要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在旗委的坚强领导下,在旗人大、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奋力拼搏,为加快建设富裕文明秀美和谐幸福鄂伦春、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目标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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