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29日在鄂伦春自治旗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鄂伦春自治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吴波
主任,各位副主任、委员:
受自治旗人民政府的委托,向人大常委会作202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上半年,鄂伦春自治旗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旗委的坚强领导和旗人大的监督支持下,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落实“五大任务”、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为引领,高标准高质量推动各项重点工作,经济主要指标增幅持续回稳向好,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一)经济运行指标保持稳中向好
2024年上半年,全旗地区生产总值完成30.34亿元,同比增长7.7%,其中第一产业完成3.41亿元,同比增长7.5%;第二产业完成4.16亿元,同比增长38.3%;第三产业完成22.77亿元,同比增长4.9%;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累计增速同比增长5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8.2亿元,同比增长2.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5亿元,同比增长2.8%;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完成13649元,同比增长7.5%;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完成14953元,同比增长4.3%;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完成7770元,同比增长8.8%。
(二)统筹项目建设夯实发展基础
2024年,全旗拟实施市级重点项目26个(新建14个、续建12个),总投资28.07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1.74亿元。14个市级新建重点项目,前期手续均已办结,办结率100%;市级重点项目全部开复工,开复工率100%,已完成投资6.47亿元,投资完成率55.1%。招引方面,上半年国内(区外)新签约总投资500万元以上招商引资项目6个,计划投资额14.04亿元,年内计划投资1.37亿元,到位资金0.8393亿元,总量比2023年同期增加0.3923亿元,同比增长87.78%。
(三)完善产业结构释放发展活力
农牧业现代化步伐加快。今年上半年,全旗已完成粮食播种面积442.05万亩,大豆种植面积397.61万亩,全年粮食产量预计达到11.7亿斤。深化“一主三特”产业结构,获得自治区级大豆现代农牧业产业园批复并已在我旗成功创建,产业园辖区面积25109.78平方公里,规划产业面积410.9万亩,是全旗粮食生产的核心区。开展黑土地综合治理、“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农药包装废弃物管理、优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工作,持续加强农业资源环境保护,推动农牧业发展绿色转型。开展农牧业招引工作,重点推进农牧业领域招商引资项目3个,分别为大豆精深加工项目、万头肉牛养殖项目、生态白鹅养殖项目。开展春耕备耕重点地区“绿剑护粮安”执法行动和农资质量监管行动,出动执法人次547次,执法车辆170多车次,农业执法水平全面提升。
工业及对外投资实现突破。上半年,鄂伦春自治旗5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共实现产值5.48亿元,同比增长80.86%。全旗累计进出口额2134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405%,是2023年全年进出口额的2.69倍(2023年全年实现进出口额793.19万元)。对外投资实现“零突破”,全旗对外投资(协议投资额)8776万元,居全市第二位,占全市对外投资比例18.4%。
旅游服务业迸发新活力。2024年上半年,接待旅游人数52.4万人次,同比增长17.8%;实现旅游收入3.61亿元,同比增长75.2%。聚焦产业,推进文旅项目见地落效,年内计划实施4个文旅重点项目全部开复工,结合我旗旅游资源特色和文化产业特色,谋划招商引资文旅产业项目4个,计划总投资6.1亿元。采取项目推介、企业招商、以商招商、媒介招商等方式,签订框架协议5个。推出春季赏花、鲜卑历史、森林美食、冬季冰雪、红色研学、森林康养等多条旅游线路,其中“芳春已随谷雨去兴安岭上杜鹃来”旅游线路入选内蒙古自治区精品线路。
(四)深化改革打造开放创新环境
持续深化改革成果,政务环境、营商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完成全旗权责清单目录修订工作,录入部门权责事项4678条,乡镇权责事项64条。规范线上一体化平台行政许可事项,开展行政许可事项认领、实施规范认领、办事指南编制工作,已完成23个部门、372个政务服务事项认领。创新“政务+”工作模式,与邮政公司、工商银行、中国联通等多家企业网点合作,梳理100余项高频帮办代办事项,与邮政签订协议,实现双向免费寄递。推进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采取“互联网+帮办代办”模式,在政务服务网建立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帮办代办专区,今年以来,已帮办代办1200余件;在全旗115个村(社区)设立便民服务中心,开展帮办代办服务,今年以来,已帮办代办2369件。
(五)扎实有力落实乡村振兴政策
旗委、政府全面压实安排部署、组织推动、督查调度、考评问责等各环节工作,强力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将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建立健全处级领导包联乡镇、乡镇班子包村、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包户机制,形成包联帮扶网格。全旗各行业部门根据乡村振兴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本部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方向。上半年,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在财政、金融、土地、人才、项目、生态帮扶、社会帮扶、巩固“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成果、产业帮扶、就业帮扶、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对我旗政策倾斜力度持续增强,已落实衔接资金2.41亿元,同比增长7.25%。
(六)统筹推进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生态文明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深入推进能耗双控工作,牢固树立节能思想,有效控制全旗用能消费总量、降低能源消耗强度,统筹遏止高耗能项目低水平重复建设,坚持不懈地推进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实施侵蚀沟综合治理工程,到2024年底完成综合治理侵蚀沟的数量是270条。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为0,草原有害生物成灾率始终控制在10%以内,预计年底可完成3.4万亩次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推进矿产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编制2024年年度治理计划和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城乡生态治理能力持续增强,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镇2023年供热设备设施升级改造项目和鄂伦春自治旗供热“网、站、端”提升改造项目工程建设加快,能源消耗进一步减少。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镇有机固废无害化处理项目、大杨树镇浩洁污水厂提升处理能力技术改造工程、鄂伦春自治旗农村环境整治等项目建设有序推进。
(七)保障民生多方协调稳定发展
就业服务方面。全旗城镇新增就业115人,完成目标任务(140人)的82.14%;失业人员再就业160人,完成目标任务(350人)的45.71%;就业困难人员就业700人,完成目标任务(400人)的175%;实有从业人员总数为84908人。实有登记失业人员973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1.13%,控制在自治区的责任目标5%以内。零就业家庭认定1户。建立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帮扶台账,落实就业帮扶专员专人联系,开展职业指导、岗位推荐、招聘会信息推送等“一对一”就业帮扶服务,就业服务率达到100%。
社会保障方面。全旗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147678人。市局下达年度计划为148200人,完成下达年度计划的99.65%。工伤保险参保23918人,市人社局下达年度计划为25000人,完成市人社局下达年度计划的95.67%。按时足额支付养老金,全面保障参保人员的切实利益。按照国家、自治区要求,落实做好职工养老金调标提待工作,每月月底及时将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确保享受待遇人员无遗漏。上半年累计养老保险待遇支出9.93亿元。老龄事业不断加强,基层政权和双拥优抚安置工作稳步推进。
医疗卫生方面。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纵深推进,推进医疗机构基本药品保障。按季度调度各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情况,上半年二级医院基本药品达到总药品40%以上,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品达到总药品60%以上。医疗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全旗14家医疗单位与西城区11家医疗单位签订帮扶协议。多渠道引进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制定了《鄂伦春自治旗引进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实施方案》,促进医疗服务能力再加强,专业知识和人才储备大幅提升。
教育体育方面。师资力量不断壮大。组织实施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中西部乡村中小学校长培训、中华经典诵读网络专项培训,上半年累计培训教师3586人次。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全面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平稳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义务教育辍学学生清零,无因贫辍学失学现象,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100%;开展形式多样的赛事活动。上半年共参加赛事获得金牌5块,银牌4块,铜牌3块。
社会治安方面。坚持以维护国家安全为主线,加大各类涉稳情报信息的搜集报送力度,依托政保“103”管控平台,加强重点人员属地管控和动态管控,全面掌握重点群体和重点领域不稳定源头线索,打造“大政保格局”,牢牢掌控维稳工作的主动权;不断深化反颠覆反渗透反恐怖斗争,优化升级工作机制,加强社会面巡逻防控,制定、完善鄂伦春自治旗反恐防范应急预案,组织反恐实战应急演练,牢牢守住暴恐事件“零发生”底线。
工青妇、科协、残联等人民团体以及审计、档案史志、红十字会、机关工委、保险、气象、邮政、通讯、石油、烟草等工作都取得了一定成绩。
二、完成全年计划的主要措施
(一)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继续优化种植业结构,着力打造现代农业发展布局,实现大豆、食用菌、中草药、紫苏等优势产业的集群集聚。完善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品牌创建等关键环节,突出抓好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推进产业融合发展。加强农牧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农田、水利重点项目建设,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黑土地治理保护等工作。
(二)保障工业企业运行。做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调度与监控,确保今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顺利完成。做好向企业发布各项惠企政策,帮助企业申报惠企项目。解决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为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减轻负担。按照“升规纳统”工作要求,重点关注内蒙古京伦紫苏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紫苏产业研发及精深加工项目)、内蒙古京蒙岭上科技有限公司(水飞蓟加工厂项目)等企业建成后生产运行情况,力争将年产值可达2000万元以上企业培育成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户数,扩大经济总量。
(三)进一步释放旅游业活力。不断丰富旅游产业多样性业态,完善产品体系建设。建设一批文化特色鲜明的旅游休闲街区、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旅游度假区;推广鲜卑文化、鄂伦春民族文化品牌,构建鲜明的旅文体品牌体系。借助京蒙帮扶契机,整合行业资源开展旅游营销推广交流,形成营销合力拓展旅游市场,提升旅游目的地形象。打造节庆赛事活动品牌,持续做好鄂伦春族篝火节、森林美食节、音乐节、射击射箭赛等品牌活动和赛事,提升鄂伦春旗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四)发挥项目投资关键作用。持续加大项目建设力度和推进投资进度,压紧压实责任、强化调度督导,确保实现全年重点项目开复工率、投资完成率达到100%的目标任务。提前做好第三、第四季度提级论证工作准备,进一步提高提级论证项目前期质量全力推进已获得增发国债、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债券等资金的项目建设,确保项目按计划进度实施,充分发挥投资效益。持续做好2025年市级重点项目谋划储备,不断充实完善拟建项目盘子,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夯实发展后劲。
(五)扎实巩固乡村振兴成效
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操作规程》,建立旗镇村三级线上线下联通监测机制,常态化开展防返贫监测工作,做到监测对象“随时识别,随时帮扶”。统筹做好教育、医疗、住房、饮水、民生兜底保障等各个环节政策衔接,通过加大金融帮扶力度、推行特色产业奖补,引导农户调优种养殖结构,推动特色产业发展,带动脱贫人口发展产业,提高脱贫群众工资性收入,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继续实行村干部奖励报酬挂钩机制,推动人才向基层聚集效应。继续落实相应的后续扶持措施,推动卫生公厕、垃圾箱、垃圾清运车辆、吸污车,生活垃圾集中清运、社区服务实现全覆盖。
(六)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持做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系统保护修复,严格实行“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进一步健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以鄂伦春自治旗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为引领,指导各乡镇编制好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按照最新要求修改完善村庄规划,加强三区三线管控,严格按照规划管控要求审批建设项目。加强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监管,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全面推进林长制,加强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切实保护森林草原资源安全。推进绿色低碳发展,落实碳达峰、碳中和部署,加大节能技术改造力度,深挖节能潜力,继续推动供热企业现有锅炉进行技术改造,加快培育壮大光伏发电等节能环保、清洁能源产业,激活绿色动能。
(七)做好各项社会民生事业。持续完善就业服务体系,推动形成政府促进就业创业、全社会支持参与、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继续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继续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和医疗保险制度,推动制度运行更加规范。进一步拓宽医疗卫生人才引进渠道,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抓好已制定的改革要点工作。完善教育基础设施,积极开展体育活动。加大鄂伦春民族文化保护工作,积极开展文化下乡活动,积极申报各类文化遗产项目。推进智慧公安建设,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
总的来看,上半年,全旗经济社会发展向稳向好的基础持续巩固,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但也能看到,外部环境依然复杂严峻多变,推动经济持续向好趋势还需进一步发力。下半年,全旗上下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指导,认真听取意见建议,正确处理好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增强内生动力和活力,力促全旗经济社会发展实现质效提升和合理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