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前三季度鄂伦春自治旗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13.2亿元,位居全市第8位。
一、 2024年前三季度消费品市场运行的主要特点
(一)从旗市区排位看,2024年前三季度鄂伦春自治旗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2.2%,增速位居全市第7位。
(二)从城乡分类看,城镇消费迅速增长。2024年前三季度全旗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城镇完成7.7亿元,同比9.3%,乡村完成5.5亿元,同比下降6.4%。2024年本地大力发展旅游业,并积极举办体育赛事,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增加消费活力。因本年粮油价格严重下滑,农资产品价格上涨,乡村居民收入减少,导致乡村消费品市场低迷,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速持续下降。
(三)从零售额的构成看,餐饮消费持续增长。2024年前三季度全旗商品零售额完成10.4亿元,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78.8%,同比增长0.8%;餐饮收入完成2.8亿元,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21.2%,同比增长7.7%。本年当地政府积极举办各项节假日庆典、体育类赛事、森林美食节等,深度挖掘消费潜力,促使餐饮收入增加。
二、存在的问题
人口流失导致本地消费潜力逐年下降,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后继乏力,不能持续高速增长。
旅游业受交通、地域等因素制约难以发展,外来游客数量没有大幅度增加,导致旅游消费无法提升。
新生代逐渐开始成为消费群体,网络购物成为主要购买方式,导致本地消费品市场受到冲击。青年消费人群理财观念增强,增加黄金等增值型物品消费,减少非必要物品消费,影响消费品市场活力。
当地限上零售企业少,发展规模较小,发展不稳定,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拉动乏力。
三、相关建议
(一)部门联动,发挥主管部门作用。大力发展限上企业,出台更多的优惠政策,及时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增加“纳统”企业数量。同时做好“个转企”及“工贸分离”等工作,丰富消费品市场,让更多零售企业纳统,丰富限上企业类型。
(二)改善消费环境,培植和引导企业加快转型升级。刺激消费,扩大内需,调整消费结构,大力发展具有我旗特色的民族旅游小镇,扩宽旅游消费渠道,带动住宿业和餐饮业快速增长。
(三)加快建设农村电商平台,尤其是电子商务进农村等一系类经营方式。大力扶持一些民族传统服装、配饰、餐饮等实体店面,开展网络零售业务,进一步普及电子商务应用,把我旗的特色产品通过电商推广出去。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