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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52127011613515B/202502-00001 组配分类: 价格收费
发布机构: 鄂伦春自治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鄂伦春自治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网络销售牛羊肉及其制品合规提示 文号:
成文日期: 2025-02-07 发布日期: 2025-02-07
鄂伦春自治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网络销售牛羊肉及其制品合规提示
发布时间:2025-02-07 11:03 来源:鄂伦春自治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鄂伦春自治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网络销售牛羊肉及其制品合规提示

 

为规范网络销售牛羊肉及其制品经营行为,维护网络交易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网络交易环境,现对全旗网络带货主播及其他网络经营主体网络销售牛羊肉及其制品提出五方面合规提示:

一是严格落实平台主体责任。要切实落实平台审查核验义务,督促平台内经营者亮照、亮证、亮标经营,确保经营者主体信息真实有效,规范线上经营行为。

二是严格资质审核。确保所有销售的牛羊肉及其制品来源合法,供应商具有有效的生产许可和卫生许可证。严禁销售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产品。

三是严禁虚假宣传。线上销售的商品详情页描述应真实、在直播或电商平台上进行产品介绍时,必须保证信息的真实性,特别注意不要对产品的营养成分、产地、加工工艺等做出不实描述。不得夸大或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

四是严禁价格欺诈。在促销活动中,要明示商品原价与优惠价,并确保折扣和优惠信息的真实性和透明度,避免误导消费者。不得虚标价格,进行价格欺诈。

五是牛羊肉制品标签规范。所有销售的牛羊肉及其制品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包装上应有清晰、准确的标签,包括成分表、保质期、储存条件、生产厂家信息等。不得销售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