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关于选聘安全生产领域专家的通知》有关规定,鄂伦春自治旗安委办组织有关人员对专家申报资料进行审核筛选,现将鄂伦春自治旗安全生产领域专家名单(排名不分先后)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1月27日。
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对名单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需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需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联系人:李骁,电话:2921622)
附件:鄂伦春自治旗安全生产专家公示名单
鄂伦春自治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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