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对象
重点支持旗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牧场,对从事粮食和大豆油料种植的家庭农牧场给予倾斜。鼓励农村牧区种养能手、回乡农民工、返乡大学生、大学生“村官”、复转军人、农业科技人员领办参办家庭农牧场。列入支持范围的家庭农牧场须纳入农业农村部“新农直报”系统和全国家庭农场名录系统管理。2019年-2021年已享受项目补助的家庭农牧场,原则上不再享受同类项目补助,从事粮食生产的家庭农牧场可适当放宽。
(二)补助方式和标准
资金补助采取“先建设后补助”的方式,即家庭农牧场实施并完成所申报项目的建设内容后,经旗农牧科技局科技事业发展中心组织相关专家检查验收合格的,凭项目实施中产生的发票以及支出明细决算等原始凭证确定补助金额,通过“一卡通”拨付家庭农牧场。每个家庭农牧场补助资金不超过10万元。
(三)申报程序
1.申报材料。旗农牧科技局科技事业发展中心根据呼伦贝尔市分配的任务清单和有关项目要求,向社会公布,由符合条件家庭农场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营业执照或农业部门认定文件、相关制度及成员名单、家庭农场基本情况及运营现状、上年度资产负债表、项目申报书、个人征信证明、无犯罪证明、项目用地审批手续证明、环保部门审批意见等)。
2.遴选推荐。旗农牧科技局科技事业发展中心负责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的家庭农场进行实地考察,对家庭农场申报的项目进行遴选初审,提交局党组会议审议,将评审结果通过旗政务网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向呼伦贝尔市农牧局报送支持家庭农场发展项目名单。原则上要求要按照1:1.2以上的比例差额推荐扶持主体。
(四)咨询电话:0470-5638052
(五)受理单位:鄂伦春自治旗农牧科技局
(六)联系方式:刘威 0470-5638052
(七)监督渠道
举报电话:0470-5638039
地址: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向阳街农牧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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