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旗政府审定,围绕各乡镇、部门上报的项目安排计划,现将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乡村振兴任务)项目计划安排情况予以公示,如有疑问、意见,可向旗乡村振兴局反映。
公示期限:长期公示
监督电话:2921723
国务院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12317
电子邮箱:elcfpb@163.com
通讯地址: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乡村振兴局
邮编:165450
附件: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成果任务)项目实施计划明细表
鄂伦春自治旗农牧科技局(乡村振兴局)
202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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