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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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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类
索引号:
11152127011613574E/202503-00002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类
发布机构:
鄂伦春自治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鄂卫医罚(2025)1号
文号:
无
成文日期:
2025-03-17
发布日期:
2025-03-17
鄂卫医罚(2025)1号
发布时间:2025-03-17 14:17
来源:鄂伦春自治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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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
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鄂卫医罚(2025)1号
违法行为类型:
行政违法
处罚类别: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处罚内容:
没收违法所得3000.00元,罚款50000.00元
违法事实:
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镇茜美美容院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者未经备案开展医疗美容诊疗活动。
处罚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处罚机关:
鄂伦春自治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处罚决定日期:
2025年3月17日
处罚有效期
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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