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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52127011613574E/202503-00003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类
发布机构: 鄂伦春自治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鄂卫医罚(2025)2号 文号:
成文日期: 2025-03-19 发布日期: 2025-03-19
鄂卫医罚(2025)2号
发布时间:2025-03-19 14:18 来源:鄂伦春自治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行政处罚决定
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鄂卫医罚(2025)2号
违法行为类型: 行政违法
处罚类别: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处罚内容: 没收违法所得2300.00元,罚款50000.00元
违法事实: 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镇茜美美容院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者未经备案开展口腔诊疗活动。
处罚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处罚机关: 鄂伦春自治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处罚决定日期: 2025年3月19日
处罚有效期 长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