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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152127MB0T56430A/202506-00001 组配分类: 实施情况
发布机构: 鄂伦春自治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严厉打击破坏城市绿地及绿化设施行为的通告 文号:
成文日期: 2025-06-11 发布日期: 2025-06-11
关于严厉打击破坏城市绿地及绿化设施行为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5-06-11 11:37 来源:鄂伦春自治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近期,阿里河镇区栽植的部分花卉苗木被偷盗行为时有发生,为依法严厉打击盗窃毁坏绿地及绿化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指的花卉苗木主要包括:隔离栏、绿化带、花池等范围内栽植的草木、花卉和摆放悬挂的花草等。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绿地及绿化设施,严禁盗取景观花卉及擅自剪枝、折枝、剥皮、挖根等方式损毁花卉苗木,严禁在树池、花池内挖坑取土,严禁在树池、花池内倾倒垃圾、污水、有害物质、堆放杂物等行为。

三、对盗窃、故意毁坏绿地及绿化设施的,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城镇绿化条例》第五十五条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视情节轻重处2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将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对于本通告发布日之前偷盗景观花卉的,及时送回并恢复原状,可酌情不予处罚,对于不主动退还的,一经发现将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即日起,鄂伦春自治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加强巡查打击力度,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罚,并予以公开曝光。

举报电话:0470-5628995

特此通告!


鄂伦春自治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