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伦春自治旗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易+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5-06-19 10:52
来源:鄂伦春自治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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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我旗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探索信用信息归集应用,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使诚信主体获得更多便利优惠服务,我局将“信易+监管”与“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相结合,以信用约束市场主体,以信用赋能市场监管,让信用“软环境”成为市场主体发展“硬支撑”,坚持需求导向、效果导向、应用导向,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上级决策部署,依法依规运用信用激励手段,全面推进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营造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加强信用监管,深入推进信用信息应用,加大对诚信主体激励力度,形成较为完善的监管制度,树立诚实守信的社会信用风尚,有效遏制失信行为,逐步提高社会信用意识,进一步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
二、应用场景
依据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信用风险分类监管系统,通过系统自动研判风险等级,按照信用风险状况由低到高将企业分为信用风险低、信用风险一般、信用风险较高、信用风险高四类,并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相结合,在制定监管抽查工作计划时,要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实施差异化监管,实现精准化监管。
三、激励对象
按照企业信用风险等级高低实施分类管理的市场主体。对信用风险等级低的市场主体减少“双随机、一公开”抽查频次,做到“无事不扰”又“无处不在”。
四、主要措施
推进“信易+监管”差异化监管。制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时,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实施差异化监管。对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市场主体,可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根据实际情况可不主动实施现场检查,实现“无事不扰”;对信用风险一般的市场主体,按常规比例和频次开展抽查;对信用风险较高的市场主体,实行重点关注,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对信用风险高的市场主体,实行严格监管,有针对性地大幅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必要时主动实施现场检查。抽查检查结果及时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共享至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为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动态更新提供实时数据支持。
五、具体流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责任导向,出实招求实效,进一步增强做好“信易+监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明确各部门职责和任务,做到上下联动、协调配合,坚持严监管与减干扰的有机结合,不断优化工作机制,着力提升监管效能,确保“双随机、一公开”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统筹协调,密切配合。加强部门联动,以推进工作任务落实为总要求,充分发挥市场监管局牵头抓总作用,加强有关部门间的信息共享、统筹规划、协调配合,形成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负责,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配合,权责一致、规范有序、互相协同、运行高效的协同联动机制,根据市场主体信用风险等级分类科学制定跨部门联合抽查任务。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做好宣传培训,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不断加强宣传“信易+监管”与“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有机融合,同时,要及时总结推广经典案例,积极宣传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与市场监管工作成效,打造最优营商环境和创新社会治理,构建营造企业诚信自律的良好氛围。